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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新制 真能讓張淑晶們消聲匿跡?

【文/住展房屋網】因利用誣告、不合理契約條款、契約動手腳等手段,坑殺數十位房客引發巨大爭議的惡二房東張淑晶,在惡行被踢爆、「走紅」三年多後,終於被新北地院求處8年2個月有期徒刑,使遲來的正義獲得伸張;然而張淑晶雖然獲罪,但類似情事能否會因指標人物栽了跟斗而煙消雲散?對此,住展房屋網企研室看法保留。

張淑晶事件爆發後,為遏止惡房東以超高額違約金、修繕賠償、任意變更合約內容、不實廣告及退租不點交等坑殺手法欺壓房客,官方在修訂新版租賃定型化契約時,特別針對這些項目予以規範;比方說,違約金最高只能收2個月,杜絕不合理高違約金情事。不過即使新版租賃定型化契約設下了許多「張淑晶條款」,仍難保將來不會發生房客遭坑殺情事。

畢竟張淑晶的所作所為,都是過去在租屋市場中常見的手段,並非新花招,只不過張淑晶為屢犯,且行事作風高調,被踢爆還上電視節目喊冤,才成為人人喊打的眾矢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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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去年新版租賃定型化契約已有相當程度的優化,但許多房東根本不採用定型化契約,仍持續使用坊間或自行訂定的私契,而這些私契對民眾的保障相對不全;且就算比定型化契約更高位階的租賃條例於日前上路,強調租約中違反中央訂定的應約定與不應約定之事項無效,但在不溯及既往的前提下,已簽訂的不合理租約依然綑綁著消費者,因此在法規過渡期間,租屋糾紛仍難避免。

況且部分居心叵測的房東,根本不把法規當一回事,因為他們看準了多數民眾嫌麻煩的心理,就算沒採用官方版契約、契約內容不合理,多數房客也壓根就不會去告;同樣地,亦有許多惡房客利用這種怕事心理,當起租霸大佔房東便宜,因此遭遇租屋糾紛時,惡人只要敢耍狠放話,往往能達到其坑殺詐財的目的。

對於租屋糾紛層出不窮、惡房東/惡房客事件難以終結,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政府對租賃市場掌握度嚴重不足,以致租屋市場形同黑市,著實難辭其咎,加上政府長期以人力不足為由,規避主動查核之責,都將使法規約束的效果打折。因此除了持續優化相關法規外,官方仍應輔以更主動的檢核措施,才能更有效的打擊房屋租賃市場中的不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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