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族辦理貸款,即將貸款文件齊備送銀行審核,於辦理過戶登記時一併設定抵押權登記,再於辦妥過戶及設定程序時,將他項權利及設定契約書,連同土地建物權狀及地籍謄本交付銀行,待買方完成對保手續即可撥款。辦理銀行貸款與抵押權設定流程摘要如下:
程序 | 類別 | 注意重點 |
一 | 確定借款銀行 | 購屋族可以親自或上網、或以電話向有意貸款金融機構詢問貸款利率、額度等相關資訊,儘早與銀行建立良好關係,協商貸款條件,討論貸款額度、適用利率、貸款年限、付款付息方式等可能性。 |
二 | 提供貸款文件 | 依銀行指示適時填寫貸款申請書,提供貸款所需文件,通常需準備借款人 ( 及擔保人 ) 身份證明文件、財力證明或扣繳憑單、房地產買賣契約書、土地及房屋權狀正本與相關地籍謄本等。如欲以公司名義借款,則另需檢附公司營業證照、公司章程、股東及董監事名冊、公司財務資料、公司財產目錄、或營運計畫等。 |
三 | 銀行徵信估價 | 貸款銀行取得貸款人同意後,即展開查詢借款人信用狀況、財力、償還能力等,並進行房屋鑑價的工作,通常約需7 至 10 天 ( 依各銀行略有不同 )。 |
四 | 審查核定房貸 | 銀行放款部門依前述徵信、鑑價資料核定貸款額度,貸款利率與貸款條件也一併確定。此時亦需就抵押權設定文件進行並完成用印手續。 |
五 | 辦理對保手續 | 銀行核准並通知借款人後,在放款前,銀行會要求借款人及擔保人親自前往銀行辦理簽約對保。貸款申請人應善用合約審閱權,請代書先向銀行取得貸款契約書,事先弄清楚貸款相關條文。 |
六 | 抵押權 設定登記 |
即所購買的房屋辦理抵押權設定,一般皆委託地政士( 代書 ) ,至房屋所在行政區的地政事務所辦理。 |
七 | 產險公司投保 | 投保建物火險及地震強制險。 |
八 | 銀行放款手續 | 需事先將抵押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契約書,及土地建物登記簿謄本送至銀行,待完成審核手續後,由借款銀行以轉帳方式,撥入借款人之帳戶,以保障借款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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