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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砂屋不停用、不重建 北市加重裁罰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保障民眾居住安全,並促使海砂屋加速更新重建,台北市政府修訂「台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自今年8月1日起,對於海砂屋拒絕停用且不同意更新重建的住戶,裁罰金額將提高2倍、裁罰頻率也增加2倍。

另外,為確保能順利執行拆除重建作業,當已停止使用戶數達該建築物總戶數三分之二以上,且已領得拆除執照或已領得建造執照者,對於未停止使用的住戶,將按月連續加重裁處罰鍰。

台北市建管處說明,為維護公共安全,針對海砂屋作出租或營業場所使用者,若遲不停止使用,有危害民眾公共安全疑慮,故針對海砂屋作營業使用且經3次罰鍰仍拒絕停止使用者,將處建築物所有權人怠金10萬元,並命其於1個月內停止使用,屆期仍未停用者,將強制斷絕自來水、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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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加重財閥外,本次修法也放寬海砂屋住戶已參與更新重建者得暫免裁罰,亦即「屬住宅使用且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只要備齊「安全判定書」及「自負安全責任切結書」,即可申請免罰。此舉將可提升所有權人同意更新重建的比例,加速更新重建進程。

建管處表示,新上路的海砂屋裁罰基準透過加重拒絕停止使用者的裁罰,以及暫免已參與更新重建者的裁罰兩種方式,除更加落實公安,亦能有效維護同意更新重建住戶的權益,並加速海砂屋的拆除重建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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