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北市都更三法修正 升獎勵降門檻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北市府配合「都市更新條例」第9次修正案,近日發布「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台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內重建區段之建築物及地區環境狀況評估標準」及「台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實施辦法」等三法,以活絡台北都更申請案、促進台北市都市經濟發展及創建台北市都市生命力。

「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強化容積獎勵,各項容獎額度加總約有43%可以申請,依中央第65條第4項規定申請本市容獎以20%為限,並且計算方式排除過去估價、財務及審議等不穩定因素,解決實務執行疑義。

「台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內重建區段之建築物及地區環境狀況評估標準」申請自劃單元所應符合都更條例第23條所稱環境窳陋、妨害公共交通、影響公共安全以及居住環境惡劣等條件,由9款指標降為2;結合TOD捷運場站優先發展之概念,只要位於以捷運車站出入口為中心半徑300公尺內者之優先區位,自劃單元僅需符合1款指標;全區危老免檢討指標:自劃單元範圍內所有建築物達到構造年限,且經危險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初步評估結果為未達最低等級者,不受指標檢討之限制。

- 繼續閱讀,請向下滑 -

「台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實施辦法」提高補助額度,配合「台北市協助老舊建築物更新增設電梯作業規範」、「台北市協助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作業規範」(免循都更整維程序)提高每案補助金金額上限為總經費百分之五十,同時增訂本府公告整建住宅地區,提高補助金額上限至百分之七十五。另外,基地內建物可分別申請補助:增訂同一建築基地有數幢或數棟建築物,標明部分建築物名稱辦理整建或維護時,可分別申請補助。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相關文章

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