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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建物停車場濫用 北市從設計面下手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針對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違規使用情形,新訂「台北市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設計指導原則」,並於5月18日起正式生效實施,分別就建築物地面層以上停車空間及地下層非停車使用空間,從設計面加強管理,期望能降低建築物違規使用停車空間的比例。

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表示,北市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常會有違規使用的情形,經調查發現,建築物室內停車空間的違規情形比例較高,如將停車空間變更作為公共設施、管委會、儲藏空間,或是員工餐廳使用等。

為遏止違規使用情形,台北市府訂定「台北市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設計指導原則」,因建築物地面層停車空間常被違規使用,故未來將限制僅有350平方公尺以下的建築基地始得設置,且面積應在250平方公尺以下,並應集中設置於1處,對道路側應透空可視,及提昇防火區劃實牆區隔強度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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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地下層非停車空間,常見違規態樣是散落於停車空間四周,供未來停車空間違規使用的附屬空間,故未來也將限制其應集中留設,且不得直接連接停車空間,出入應先經由中介空間,並提昇防火區劃實牆區隔強度等措施。北市府期望,藉由訂定相關規範,以源頭管理方式,促使北市未來建築物附設停車空間均能合理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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