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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都計細則修法 市政會議通過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為推動「都更三箭」政策,昨日(4月17日)於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通過「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修法」。未來基地規模達2,000平方公尺以上、臨路20公尺以上之都更案,只要結合提供捐贈老人活動、老人安養、公共托育、社會住宅及中繼住宅等公益性公共設施,最高可加給基準容積20%。

市府指出,根據新的施行細則,適用基準容積優惠者包含危老建物、海砂屋、都更地區及適用新北市都市計畫工業區(產專區)立體化方案地區等建築。基準容積優惠將分為3級距有條件給予,臨路20公尺以上之都更案,可加給基準容積10%;臨路30公尺以上者,可加給基準容積15%,臨路達40公尺,可加給基準容積20%。

新北市市政會議於昨日審查通過「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修法」,將報請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後,預計於今年中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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