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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預售屋要三思 紅單少碰為妙

【文/住展房屋網】日前有一則有關房市購買糾紛的新聞,大致狀況是一個陸配單親媽媽,跟潤隆建設台中某預售建案接待中心的銷售人員,買了所謂的員工保留戶,結果後來這個銷售人員自殺,潤隆方面據報導不承認這筆交易,表示該案並無所謂員工保留戶,強調一切全是該名銷售人員的個人行為。

這件事情從表面上看,似乎是單純的房產消費爭議或糾紛,但住展房屋網企研是認為並不單純。熟知房產銷售內情者都知道,無論潤隆該案是否有所謂員工保留戶,基本上該名銷售人員的行為,就是早先新竹地區很盛行的紅單買賣;也就是先支付一筆小錢,購買所謂的『(預售屋)優先承購權(或憑證)』,然後趁結案前轉手賣出,以賺取中間價差。因此,此事絕非單純的買賣糾紛。

紅單之操作,通常是銷售單位主導,實屬非正式交易,完全沒有正式契約之保障(通常是簡單寫在一張代表售出的紅紙上,因此俗稱紅單),買紅單的多是和銷售單位熟悉的客戶,甚至銷售人員自己也常跳下來玩(如同本案的銷售人員)。至於業主(建商),雖然表面上確實不知情,但其實也心知肚明,睜隻眼閉隻眼,畢竟如此一來,就可以創造快速完銷,甚至秒殺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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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據該報導描述,這個單親媽媽買家感覺上是要買房自住,但住展房屋網企研是認為。實情恐怕是(該名買家)聽了銷售人員天花亂墜的銷售話術後,認為自己也可以從中撈一筆;畢竟正常情況來說,一家四口的自用消費者,並不會一次買三戶,總價合計超過三千萬的預售屋。

釐清這件事情的可能情況後可知,這就是典型的短線投資(投機炒作)行為,因此完全不值得鼓勵;再說得難聽點,該名單親媽媽十之八九是一時貪念薰心,到最後反而變成花錢買教訓。

對於一般消費者來說,這件事情的啟示則是:第一、如果真是買屋自用,還是盡量選擇成屋,畢竟預售屋無法眼見為憑,甚至還不能百分百保證日後順利興建完工交屋;再者,如果要作房地產投資,絕對要量力而為,而且應該採取長期持有收租而非短線進出,當然更不要買賣紅單,因為這完全沒有保障;最壞的結果,可能就像上述新聞中的買家,一樣到最後就算對簿公堂,也可能還是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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