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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辦公宅 不只為租不起 更為租不到

【文/住展房屋網】年底選舉話題愈來愈熱,各方已開始檢驗現任各縣市首長的施政成績。而當中有關公共住宅的部分,相信也是很多人關心的;以台北市為例,目前已完成、招租中共約1,600戶公宅,承租率超過九成,最新完工的松山健康公宅,更出現一屋難求、符合資格者擠破頭搶租的盛況。這說明,儘管有民眾反對公宅蓋在自家附近,但總的來說,公宅還是受到多數民眾認同,推動成績自然受到關注。

只不過,部分民代從中作梗,確實讓公宅興辦速度遠不如預期;目前外界幾乎斬釘截鐵認為,包含柯P及小英先後拋出的公宅支票,都將以跳票收場。然而地方民代或民眾阻擋是一回事,政府相關單位興辦公宅的動機,恐怕也是問題所在。

日前有媒體引用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指出,雖然小英競選期間高喊八年要蓋出20萬戶公宅,但如今六都興辦公宅的速度都遠不如預期,其中還有一都掛蛋,那就是現任閣揆賴清德曾執政過的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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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樣的質疑,台南市都發局的說法是,當地房價所得比相對不高,租金水準也屬六都較平實者,加上已有租金及購屋補貼,所以民眾對公宅的需求相對較少,還說因為租金便宜,單純的租金補貼對弱勢民眾會更有利。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台南市都發局這番說詞,完全暴露其對興辦公宅目的的一知半解。沒錯,政府宣示興辦公宅,很大原因是為回應高房價產生的民怨,但公宅存在的意義及目的,不是只在幫助一般無法負擔房價或房租的民眾,解決短期居住難題;公宅政策其中一項重要目的,甚至可說是主要目標,是在於保障所有人的居住『權』。

是的;現實上很多社經弱勢者,或許不是真的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租或買房,而是常會遇到居住歧視,結果就是就算有錢也買不到、租不到房。這時候,政府的公共住宅,就能保障這些族群最起碼的居住需求,乃至權利,這也是為什麼公共住宅必須設定相當比例的弱勢族群保障額度。

再回到台南市都發局的說詞,就算給予這些弱勢族群租金補貼,他們還是很有可能遇到租不到房子的困境。如果台南市一間公宅都沒有,請問這些租不到屋的弱勢者何去何從?

不僅如此,公宅還能在緊急狀況時發揮大功能。比如兩年前台南地震導致維冠大樓倒塌;如果台南市內有公宅,那麼該大樓倖免於難的住戶,就不用還要花時間、精力去找暫時棲身之所,可直接暫時入住政府的公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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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沒蓋出半間公宅是事實,而亡羊補牢為時不晚,現在開始加速辦理都還來得及,但絕不該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說詞來推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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