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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危老條例重建 究竟為哪樁?

【文/住展房屋網】無論是老屋改建特快車也好,加速都更推動另類模式也罷;儘管剛上路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必須原住戶百分之百同意,但相較於走都更,容積獎勵更多,相對上也較無爭議,尤其申請時間又更短,因此似乎相當受到開發商青睞。根據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訪查,最近一段時間,市面上已開始出現透過危老條例完成整合、改建的建案推出銷售。

不過就算有更多容積獎勵,就算成為建商取得都市土地的最新手段,該條例開宗明義,仍是為了促使都市危險或老舊建築改建;因此,如果改建後的新建築物,在安全性上仍潛藏疑慮,那麼推動此條例,就將失去其正當及合理性。

然根據了解,最近新北市某區,標榜該區第一宗透過危老條例重建的新推建案,就很可能產生以上疑慮。因為該建案的建築規劃,竟是低樓層規劃挑高(複層式)空間,中高樓層又變成一般標準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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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可否認,過去北市禁發室內挑高超過三米六的建照,主要理由就是擔心屋主自行另做二工、加蓋室內夾層,會對建築乃至都市安全造成潛在威脅。而所謂複層式產品,是同一戶室內有兩種高度(通常是四米二及三米),實質則和一般挑高無異;不過因為『平均高度』不超過三米六,因此非屬禁發執照範圍,加上這幾年都市房價狂飆,於是這種具有室內使用『想像空間』的產物方興未艾,這幾年『勢力範圍』更擴及新北市一線(高房價)區。

當然,建商為了規避相關法令,銷售此類產品時絕不會明白告知消費者,但實際上大家心知肚明,如不做夾層,這類房市商品根本沒有市場性或存在價值。

進一步來看,如果僅部分樓層做挑高規劃,其他樓層卻是一般標準層,則一樣具有潛在危險性。因為從建物結構力學的角度,這類規劃會產生所謂『不規則性』,當外力產生時,就很容易在這不規則處造成結構損壞。道理很簡單,玩積木堆高,排列規則者,肯定會比排列不規則者更耐搖晃。

基於相同概念,單一建築每個樓層規劃不同,或是各樓層高度不同,當然就產生所謂不規則狀態,更容易造成結構弱點;當強震發生時,這種室內規劃不規則的建築物,就要比相對規劃規則、一致性高的建築物,更具有潛在危險。

再回到新北市該危老建案。既是透過危老條例整合重建,政府相關單位就應針對建築結構安全,進行更嚴格的把關;結果我們卻看到,該建案順利取得建照、進行銷售。當然,從其他法令角度,該案一切合法無虞;但明明危老條例的目標,是要讓都市建築及生活更加安全,但從該案實際規劃來看,危老條例根本沒有達到以上該有目標,這豈不讓人感到啼笑皆非?原來政府推動危老條例,冠冕堂皇說是為了促進民眾居住安全,結果根本是另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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