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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專法忽視消防 租屋難逃祝融威脅

【文/住展房屋網】去年清明時節,北市大同區一名詹姓房東因不滿漲租被拒,遂挾怨報復放火燒屋,導致無辜的黃姓房客傷重不治;一年過去,該惡房東雖難逃法網,但政府對租賃市場的居安問題,卻始終沒有積極的防治作為,尤其是官方新立的所謂租賃專法,竟絲毫不見關於租賃住宅的消防安全規範,令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失望至極。

我國租賃住宅發生火警奪命的殘酷事件並不罕見,光近年就有2014年的北市南港興中路頂樓違建大火釀1死、2017年的中和興南路出租套房火警奪9命,以及2018高雄鼓山違建雅房遭焚致3亡等租屋重災發生,由此可見我國房屋租賃市場的消防安全亟待提升。

面對租賃房市危機重重,各界都期待政府在訂定租賃專法時,能將租賃住宅的消防安全納入管理,讓民眾租屋時不用再提心吊膽。可是2017年11月完成三讀、2018年6月正式上路的租賃專法,內容幾乎都著重在包租代管,對於眾所重視的租賃住宅消防安全全然沒有著墨,導致租賃專法被譏為名不符實的包租代管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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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不見消防安全的條文之外,租賃專法對個體戶房東欠缺約束力亦是一大遺憾。租賃專法中的罰則篇章,均將懲戒對象鎖定在包租代管業者,至於市面上最大宗的一般個體戶小房東,則不在租令專法的罰則約束範圍內。

由於租賃專法實質上近乎是包租代管專法,因此即使有了租賃專法,跟個體戶房東租屋的房客若遭遇糾紛,仍只能援引消費者保護法來維護自身權益。所以欲改善租市亂象,在現行的租賃專法規範不足的情況下,成效必定十分有限,故該法實有調整精進的必要。

此外,既然租賃專法的規範重點在於包租代管,政府就應該積極執法,可是近來有被政府視為包租代管模範生的業者爆發出數十起爭議,竟沒聽說官方援引租賃專法之罰則對業者開罰, 試問租賃專法的功能何在?

因此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租市管理的主管機關內政部,應盡速檢視法規的不足之處趕緊補破網,並須嚴格落實與加強執法的力道,切莫再將數百萬賃居國人的生死置之度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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