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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宅推動受挫 問題不在名稱在心態

【文/住展房屋網】根據日前報導指出,台北市政府正式宣布;過去所謂的『公共住宅』一詞將走入歷史,未來北市府所有只租不售的住宅,將統稱為『社會住宅』。至於外界認為稱社會住宅可能造成負面印象或觀感,北市都發局表示,從歷來公宅招租幾乎都供不應求的情況看,已不需再有以上顧慮;同時也宣布南港東明社宅的青創回饋計畫啟動,一般戶招租則預計九月啟動。

只是說來諷刺,最近才又發生東明社宅附近社區反對社福機構進駐的狀況;都發局此一當下卻認為,社宅遭汙名化已不再是問題?到底是自我感覺良好,還是無視上述狀況?只有官員自己清楚。

然而,或許真正該深入探究的,是這個全面『正名』的動作。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正名根本沒需要,況且社宅推動一再受挫,問題並不是在名稱本身,也不光是少數民眾毫不掩飾的居住歧視,更在於主事者的心態或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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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興辦社宅以來的諸多事證,其實不難證明,無論中央或地方,興辦社宅其實只是想藉此減緩高房價累積的民怨;或者說得更白一點,拉攏年輕族群(的選票),而非真誠出自於(希望)保障民眾(特別是弱勢者)的基本居住需求。因此過去兩次大選,相關候選人喊辦社宅都喊很大聲,但當選後卻讓人感覺一點也不積極,甚至還常冒出相當詭異的言論;剛宣布要組黨的柯文哲,不就是最好的範例?

既然出發點有問題,面對少數民眾實則為歧視,或根本只是在乎房價而產生的非理性抗爭時,往往就會先行退縮。甚至,會發生類似台中市這種逕自處分社宅預定地的行為,也就不難想像了。

所以,藉著北市莫名其妙正名社宅之同時,筆者也要提出以下幾點,再次替社宅政策正本清源:

一、無論社宅或公宅,除了最基本的只租不售原則外,最基礎的功能乃是在於照顧所有有需要人民的居住需求及權益,而基於資源分配的公義原則,自是社經弱勢者優先;畢竟弱勢族群在一般狀況下,比一般人更難在一般市場中買或租房。

二、租金訂定必須全盤檢討。到目前為止,所有興辦社宅的地方政府,全部都是用所謂市價的幾折幾折來訂社宅租金;這樣的做法,根本完全錯誤!既然社宅最主要功能是保障居住需求,那麼就不該以財務平衡角度計算,而是要以承租者的能力來衡量租金!其他有辦理社宅的國家都這樣處理,為何台灣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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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重要的是,社宅也好,公宅也罷,都不該(能)是解決高房價的真正藥方:社宅固然可緩解高房價造成年輕人買不起房,或必須負擔沉重房貸的情況,但充其量仍是短期,畢竟一般承租戶最多也只能承租五年。

要真正平抑高房價解決其帶來的一連串社會問題,必須從資訊透明化及健全稅制兩大方向著手;因此實登2.0沒有不續推的理由,持有稅也須持續檢討,特別是針對非自住、閒置,或說更白些,投資者持有的房地產,課以更重的稅負。還有,租屋市場部分,一部真正規範保障租屋兩造的租賃專法,同樣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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