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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議兒福聯盟購房爭議-NGO『房事』問題多

【文/住展房屋網】網路消息影響程度日益提升,這點從過去很多事情都已得到證明。而最近兒福聯盟斥資3.7億購買內科園區廠辦當辦公室及業務場域一事,其實也是透過網路社群(爆料公社)才爆發開來。

畢竟從買方元大機構揭露的財報看,該交易早在11月初就完成,卻是一個月後被兒福捐款人在網路社群上爆料,事情才引發熱議,最後逼使兒福聯盟必須開記者會、發新聞稿說明澄清。

有關此事,目前看來,社福團體『竟然』有盈餘直接買房,大概是最大爭議點;畢竟一般印象中,NGO或社福團體確實財務拮据,對照之下,兒福直接現金購買內湖辦公室,對比甚大。甚至也有人認為,如果有盈餘,也應該優先幫相關人員加薪或擴展相關業務。不過,這其實是台灣NGO經營環境的問題;在國外。有些NGO團體確實經費充裕,NGO高階經理人薪資甚至不亞於一般企業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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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可議處則是,兒福聯盟表示選擇購買內科廠辦,一部分理由是交通便利(近文湖線西湖站)。但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和雙北其它商用樓林立的區塊相比,內科其實不能算是交通方便的區塊,否則也不會有那麼多在本區工作者選擇使用私人交通工具通勤,導致上下班時間動輒大塞車。

不過話說回來,任何NGO團體都需要空間或硬體支援;因此持平而論,本身從法理角度,兒福買房大致上並無問題,問題主要還是在捐款人的情感面上。因此,真正癥結或許在於兒福未能事對外說明甚至溝通,況且社福團體的經費確實幾乎來自社會各界捐款,使用方式確實必須符合更高的道德標準。就更別說這次買的辦公室建坪將近760坪、總價高達3.7億,確實更容易讓外界質疑,NGO社福團體為什麼要,或能夠花那麼多錢買那麼大的辦公廳舍?

或許,如果今天兒福不是直接現金購買,而是貸款,爭議就不會這麼大?畢竟以兒福公告的每年租金換算轉換成房貸支出,可負擔房屋總價也遠不及3.7億之價金。但換個角度,試問又有哪個金融機構,會願意貸款給經費來源不固定的NGO團體?住展房屋網企研室更需點出,還是有為數不少商用不動產的業主,基於歧視因素,不願意把房子賣或租給社福團體。就這個角度,如果現在有物件可直接購買,賣方也願意交易,當然一勞永逸也非壞事。

或許兒福聯盟買房爭議一事,真正凸顯的是,社福NGO團體如空有軟體、有熱情,如果沒有硬體、沒有配套資源,事情依然做不好。何況扣除鉅資買房的兒福聯盟外,其實大多數NGO組織,光是基於財務一點,就都會面臨『房事』難題,社福團體甚至更常碰到居住歧視。這一點,政府實在責無旁貸,否則住宅法通過實施,豈不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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