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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更新案 官方不能再卸責

【文/住展房屋網】上週二(5日)新北市住宅及都更中心正式揭牌,此乃地方政府層級第一個相關專責機構,因此算起來頗具意義;這也難怪新北市長侯友宜在該中心開幕式上意氣風發,不但公開要求(中心)未來兩年推動(成功)的(都更)案子,只能(比過去兩年)更多,還宣示2023年前新北市要興辦社宅完成達1萬戶以上。

不過以上這些宣示,熟悉相關事務的人大概也聽到耳朵長繭;相較之下,侯直接點名永和大陳義胞(公辦)更新案要在他這屆任期,也就是未來兩年內動工,就值得好好關注了。

雖然侯嘴裡說要(住都中心)加速辦理之,但卻還是沒說清楚,要怎樣加速推動;尤其從已完成多年,並已成為一般建案(「勝開大地」)銷售之第二單元的前例來看,光只高喊目標或公開點名,恐怕還是無法說服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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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令人好奇的是,永和大陳義胞案共分成七單元推動,而如前所述,目前只完成一區(第二單元);就不知侯上週二說(必需兩年內動土)的,是剩下其他六個全部?將再公開招標的五、六、七共三個單元?或根本是最低標,只要有一單元啟動就行?

尤其,如果新北住都中心依然用都更處之前推動(第二單元)的模式,也就是根本形同假公辦真民辦,表面上是官方劃定,實際卻用類似公共工程招標模式,還要得標開發商自己擔任實施者及負責後續原住戶整合(的難題),那麼住展房屋網企研室現在就能斷定,別說兩年,就算再多兩年、四年,也不會再有其他單元順利啟動,甚至脫標。

事實是,當初第二單元得標商(永和在地知名土開業者),後來就曾無奈表示,基於(新北)市府把整合責任丟(推卸)給得標商,如此吃力不討好下,他們原則上已無意願參與之後其他單元更新推動(競標);至於第二單元(的苦勞),就當作為地方做功德。

如果第二單元如此前例可考,則代表(新北市)想順利推動大陳義胞案其他六單元,不能再把相關責任推給得標商,而是(住都中心)自己必須負起主責,包含住戶整合,甚至擔任實施者。

甚至不光大陳義胞案,其他雙北大型老舊市區再造如北市信維市場、水源整宅、南機場社區等等,也都該比照辦理;相關單位包含台北市或國家住都中心,都不能再卸責,把案子當公共工程那樣公開標售,之後就形同袖手旁觀。須知,都市更新不應以產業政策為優先,不是像危老那樣只要拆掉重蓋即可,而是城市公共政策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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