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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品屋規定多 遠距看屋成趨勢

【文/住展房屋網】先前政府稽查預售屋接待中心,23個預售案中,高達10案的接待中心或樣品屋不符合規定。對此,地方政府可要求未申請建築許可或核准使用的建築即刻停止繼續使用,並限期補辦手續,若逾期未補辦或補辦仍不合規定,即以違建論處。

據台南市政府規定,新建案若有計畫設置協助銷售的臨時建築物(接待中心、樣品屋)供顧客參考,需備妥相關文件,向地方專責機關申請。另規劃臨時建築時,須注意建築物(含屋頂廣告物)不能超過十二公尺、不能挖地下室,且一般情況下,建築不可作為銷售以外目的使用。

待臨時建築落成,則需注意臨時使用執照的使用年限(總年限最多5年)。若樣品屋設置在建築工程基地內,在建築工程申報基礎勘驗前就需拆除;如果樣品屋是設在建築工程的基地外,應在建築物取得使用執照的二年內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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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來說,建造臨時建築的流程可說是非常繁瑣,但對於預售案來說,樣品屋能減少業主與顧客的認知落差,進一步避免消費糾紛產生。因此,目前大多推案會選擇在樣品屋多花心思,吸引消費者目光。但據住展房屋網觀察,因缺工、缺料問題持續未解,出現因接待中心進度落後而延緩入場的案例越來越多。

住展房屋網認為,建造接待中心、樣品屋本是為了加快完銷速度,如今卻成為延後入場的原因,不免有些本末倒置。且目前市場銷售速度的快慢多取決於建案本身的品牌力與產品規劃,接待中心再富麗堂皇,也難以成為消費者下決策的關鍵。

因此,在缺工、缺料的時空背景下,業者應思考如何讓可運用資源發揮最大效益。目前即有業者不建造寬敞的建築,而是在一卡貨櫃中銷售建案,此方法大幅降低建造銷售據點的成本,卻也同樣引人注目。

另當疫情再起,發展「遠距看屋」亦不失為好選擇,藉由聲音與影像的配合,可同時讓多組消費者認識建案,法務部即在不動產拍賣公告網站,提供法拍空地、空屋的360度環景照片。目前也有虛擬實境(VR)裝置能讓使用者身歷其境,不僅達到與樣品屋相似的效果,更不受空間及成本限制,能設計多種裝潢風格,服務不同需求的消費者,以獲得更佳的銷售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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