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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埔站土地開發案 7月底公開招商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解決企業界缺地問題,行政院擴大工業區立體化範圍,台中市政府配合修訂「都市計畫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將台中22處都市計畫工業區納入獎勵範圍,只要多投資、節能,廠房就能蓋更高、更大,希望藉以吸引廠商投資,創造就業機會,預計9月提送市議會審查。 

台中市經濟發展局表示,行政院於今年4月核定經濟部提出的第2階段「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原立體化方案針對政府編定於都市計畫內的工業區、科學園區,且基準容積240%以下者,第2階段將範圍擴大至地方政府公告認定屬非政府編定的都市計畫工業區或產專區。 此外,廠商只要新增投資超過每公頃4.5億元,平均每公頃再增加投資1,000萬元,可增加法定容積1%,上限15%;如投入再生能源發電或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符合一定條件後,可再增加容積,上限5%。 

廠商也可捐贈產業空間或繳納回饋金,再申請增加容積,都市計畫工業區上限為法定容積30%,非都市計畫工業區上限為總容積率400%。也就是說只要多投資、多節能,就可以讓廠房更高、更大。 經發局說明,市府已針對轄內產業用地,修訂「都市計畫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將台中22處都市計畫工業區納入獎勵範圍,預計9月提送市議會審查,通過後由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即可修正公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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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處都市計畫工業區包含台中主要計畫、豐原、太平、太平(新光地區)、大里、擴大大里(草湖、塗城)、東勢、大甲、大甲(日南地區)、后里、神岡、潭子、大雅、新社、大安、烏日、大肚、霧峰、高速公路豐原交流道、高速公路王田交流道、石岡水壩特定區及台中港特定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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