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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逾期未辦繼承登記 將由國產署標售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表示,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地政機關查明後,應立即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申請登記,若逾期仍未申請者,將由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如果15年滿仍未申請登記,便將由地政機關將移請國產署進行公開標售,標售所得價款於國庫中設立專戶儲存,繼承人可依法定繼分領取價金。

國產署表示,為加速辦理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標售作業,自2014年起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公開標售,截至2020年底已標脫4,021宗不動產,總計標脫金額達新台幣37億985萬餘元。

以國產署中區分署為例,今年以來截至5月26日止已列標8批次,共列標360宗,標脫108宗,當前公告標售中的為南投縣及台中市不動產,其中南投縣部分65宗將於6月3日開標、台中市部分40宗則將於6月11日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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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指出,為提升服務效能,國產署中區分署今年起已將民眾申請領取價金業務委託金服公司辦理,民眾如有相關需求,可直接洽詢金服公司中部分公司;另因應肺炎疫情延燒全國三級警戒,金服公司就不動產標售之開標作業均改為線上直播,關心開標結果的民眾可自行至該公司網站觀看。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國產署委託標售不動產公告資訊
https://www.tfasc.com.tw/FnpArea/BuzFnp/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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