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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停工免驚!公共工程可提工期展延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因應全國疫情三級警戒延長,考量疫情對於公共工程興建進度的影響,內政部營建署公告表示,若公共工程進度於三級警戒期間受到延宕或停工影響,可向營建署提出展延、或免計工期之申請,且在申請後的審查作業也將以「從簡從速」原則辦理,期望能減輕廠商因疫情爆發所承受的履約壓力。

營建署表示,因當前疫情依舊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更於日前宣布延長第三期疫情警戒期,許多公共工程的興建進程皆因防疫規範而受到影響。為避免疫情造成工程承包廠商履約困難,營建署簽訂採購契約工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公共工程履約,簡化工期檢討審核原則」,請受到疫情影響的廠商查明照辦。

營建署說明,若公共工程於疫情期間仍有部分進行者,依本原則規定,廠商可申請展延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的1/2工期,因展延工期所衍生的工程管理費用,廠商可依個案工程契約規定進行辦理;工程全面停工者,經監造單位認定事實後,可予以免計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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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表示,未來在審查申請展延或免計工期的個案時,將秉持「從簡從速」原則進行,如需申請展延或全面無法施工免計工期者,可於指揮中心解除疫情警戒第三級之日起45天內檢附相關證明,以書面提出申請;若廠商認為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所影響的工程進度超過該期間1/2以上,也可依工程會函示及該工程契約規定,檢據相關資料申請超過1/2部分之工期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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