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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澄清 未鼓勵廠商囤地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經濟部針對媒體報導「台商回台投資方案囤地大戶名列其中竟可享1.5%利息補貼」之新聞做出澄清。

經濟部說明,企業為因應美中貿易衝突大量轉入急單,多運用現有閒置廠房增設產線,意外解決長久以來工業區閒置土地問題,如彰源企業於斗六的1萬多坪土地,世佳工業、揚鋼鑄造等在彰濱工業區土地2018年9月26日公告閒置土地,依產創46-1規定應於2020年9月26日完成建廠。目前彰源公司廠房已完工,正申請使用執照,預期9月前取得;世佳工業、揚鋼鑄造等2家公司正進行廠房結構工程。

廠商在台尋求及購置符合需求之土地,作為企業長期發展規劃使用,但建廠投資一事需有具體的訂單能量才會啟動建廠動作。在報載提及方案申請廠商大都取得建照或建廠中,非為單純購地轉售,故與囤地一說相異,以上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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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報載提及廠商之專案優惠貸款措施,僅國紡、世佳、揚鋼、青輔等部分中小企業享有1.5%委辦手續費,福華明鏡、繼茂、梧濟等大企業之投資案委辦手續費係以0.5~0.3%計算,非全以1.5%計算,且優惠方案乃是補助銀行核貸的行政成本(委辦手續費),補助對象是銀行而非台商,並非如報載廠商享有零利率之優惠。且專案貸款範圍僅為興建廠房及相關設施、購置機器設備及中期營運週轉金等項目,土地購置不納入專案貸款範圍,因此方案未有以政策浮濫鼓勵廠商囤地。

第三,政府自2019年起實施投資台灣三大方案,提供廠商優惠措施加速投資。申請通過三大方案之企業,需以未來3~6年內之具體投資規畫申請本方案,並載明受美中貿易戰受衝擊影響或符合方案投資具智慧化元素等共同資格、回台投資內容、設置地點及預計完成日期等項目。經跨部會聯審通過後,廠商須確實依照投資計畫執行,否則將收回其享有之優惠措施。經濟部及勞動部可實地查核廠商相關資格,如廠商違反相關規定者,將依法廢止其未符合規定人數之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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