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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預售屋後遭詐騙 苦主這樣拿回定金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內政部近日公布2020年下半年度房地產消費糾紛案例集,糾紛原因包括建商未給予契約審閱期、仲介業者隱瞞重要資訊,以及建商施工瑕疵、交屋延遲等。

根據案例,在雲林縣有消費者向建商購買預售屋並支付定金6萬元、簽約金30萬元本票後,因另被詐騙而無力購買,請求解除契約並退還定金及簽約金,遭建商拒絕。經雲林縣地政處函請建商於15日內妥處,建商同意解除契約,並退還消費者定金4萬元及簽約金30萬元本票,解決糾紛。

另在桃園市有消費者向建商購買預售屋,主張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保留房地總價5%作為交屋保留款,建商卻以磋商未合議為由,不履行簽約,擬買賣不成立返還消費者已繳自備款18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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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桃園地政局重申,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為消費者最低保障,依法有權主張「保留房地總價5%作為交屋保留款」建商不得拒絶,建商因而同意依消費者訴求內容簽約,圓滿解決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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