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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價賣地惹民怨 內政部這招回應炒地質疑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日前土地市場交易熱絡,屢見有抵費地溢價標出,引發政府標售抵費地炒高地價等質疑。內政部說明,市地重劃屬自償性開發方式,各縣市政府重劃後取得的抵費地,依目前規定,應優先用公開標售方式處理,在回收開發成本並清償重劃負擔總費用後,才可以公開標租或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處分剩餘的抵費地。

抵費地處分 開放標租或設定地上權

內政部表示,已在6月27日起預告「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84條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54條修正草案,規劃修正放寬抵費地的處分方式。除原有的公開標售外,也可以不清償市地重劃負擔總費用就以標租或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讓縣市政府穩定回收開發成本,並避免政府標售土地,引發帶動地價上漲質疑。

內政部表示,市地重劃目的主要是為了透過土地整體規劃開發,提供都市發展所需的公共設施或可建築用地,並讓民眾能享有更優質的居住環境。而抵費地若能改以標租或設定地上權方式處分,同樣能用穩定收取權利金或租金的方式償還重劃總費用。政府也可藉此方式,引入策略性產業加速地區開發,或儲備留供未來重劃區發展需要,增加抵費地使用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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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抵價地?
政府機關於辦理區段徵收時,對於應發給私有土地所有權人之補償地價,經私有土地所有權人之申請,得不發給現金補償,而改按其應領補償地價與區段徵收補償地價總額之比例,計算其應領之權利價值,以開發後之可供建築土地折算抵付,該抵付補償費之可供建築土地稱為抵價地。
資料來源:擷取自台北市政府地政局

什麼是抵費地?
辦理市地重劃時,由重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提供用以折價抵付應負擔之重劃費用及工程費用之未建築土地。
資料來源:擷取自台中市政府地政局

高價賣地惹民怨 內政部這招回應炒地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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