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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夜搶屋? 竹縣消保官調查銷售亂象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針對新竹在地知名建商,連日來登上新聞,報導沸沸揚揚的「竹北建案又見漏夜排隊」一案,新竹縣消保官靳邦忠會同相關主管單位經過多日實地訪查, 認定該案涉有製造(假新聞)之嫌,交由竹北分局偵辦。並就其銷售手法是否符合公平交易法第25條之行為,影響預售屋市場交易秩序; 以及透過媒體報導大排長龍卻與現場情況不符的銷售模式,是否構成該法第21條廣告不實,一併立案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深入調查,以徹底遏阻銷售亂象。

消保官彙整連日來的訊息證據,並會同各業務單位,實地查訪位在縣政九路南段的新竹在地知名建商處所,就此案逐日演變的情形,訪談業者代表。業者代表聲稱並沒有推出建案,不知道民眾為何排隊?消保官表示如賣座,為何無有駐地記者報導,及任令不正確訊息到處散布等;消保官認為,本案新聞媒體所載之照片與報導內容,均與於現場觀察的實况有極大的落差,甚至使用重複同一照片翻攝為不同日期的情況,恐涉有假消息之嫌,指示竹北分局就近偵辦,應盡快釐清。

另外,就房屋預售屋買賣定有(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建商與交易消費者所簽訂之預售屋買賣契約,消保官強調不論其名稱為何,均以該建設公司推案之預售屋為標的,該契約不論是透過仲介公司或是代銷公司買賣,建設公司均有其適用。不遵守該簽約程序之規範者,依消保法第56條之一得處以3萬到50萬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由地政處負責追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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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關於建商自行或委託代銷公司,以號稱潛銷或代購方式銷售,完銷之後藉口延遲推案,或銷售狀況不佳,便以開工日期尚未確定為由,逕行片面解除消費者簽訂之契約,恐涉公平交易法第25條業者以其優勢地位,運用不當銷售行為,影響預售屋市場交易秩序;另外,透過新聞廣告誇飾大排長龍,卻與現場情況不符的銷售模式,恐構成該法21條廣告不實,將一併立案移請公平交易委員會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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