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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房屋標準價格 重行評定助降稅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桃園市稅務局表示,根據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必須重行評定,因此桃園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於今年5月底決議、並經市府公告重評後的房屋標準價格,將於今年7月1日施行。

考量整體市場景氣狀況,為減輕納稅人的房屋稅負擔,除凍漲標準單價,本次房屋標準價格重行評定還提高了折舊率,自2015年7月1日以後完工的建物皆適用調高後的折舊標準,以鋼筋混凝土造房屋為例,折舊率將由原先的1%調高至1.17%。

其次,市府也取消標準單價加價設備規定,適用於2015年7月1日以後完工的國際旅館、百貨公司及大型商場、影劇院及遊憩場所、10層樓以上的房屋,設有中央系統型冷氣、電扶梯、金屬或玻璃帷幕外牆及游泳池等設備之建築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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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地段率也僅進行微幅調整,適用於2018年7月1日以後完工的建物。本次調整房屋地段率,藉由大數據方式來分析各區域的商業情形、房屋的供求概況以及不同地段的房屋買賣價格減除地價部分,總共微幅調整639條街路地段率。

同時本次重行評定另增訂高度加價上限12公尺的規定,假若單一樓層高度超過12公尺,而挑高空間無法使用或者是僅能提供採光,超高加價最高計算至12公尺。

最後則是調整中油龜山區煉油廠及噪音防制區域內的桃機公司所有房屋的標準單價及地段率,藉此符合房屋實際特殊設計及使用強度,合理計算房屋現值。稅務局表示,於明年開徵的房屋稅,因提高折舊率及取消標準單價加價設備規定,預估將有5萬戶可受惠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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