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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囤房稅出爐 擬明年7月1日上路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落實居住正義及租稅公平,高雄市政府預告修正《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草案,若順利經市議會審議通過,預計可在明(2022)年7月1日施行;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本次修法增加的稅收,將全數用於擴大辦理租金補貼,減輕租屋族負擔。

高雄市財政局長陳勇勝表示,高雄市政府近日公告修正《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第4條及第13條草案,針對市內非自住用房屋,改按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陳勇勝說明,考量稅率調整對民眾繳納稅務影響甚鉅,市府前後召開多次會議、公聽會,廣泛蒐集各界意見,作為高雄「囤房稅」條例的修法依據。

三大修正重點 第4戶以上非自住房屋適用3.6%稅率

陳勇勝指出,本次《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以「自住房屋須不受影響」、「落實居住正義」、「不造成房東轉嫁稅率或負擔給房客」等3大重點,作為修法原則,修正要點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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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將非自住房屋稅率,由現行單一稅率的1.5%,調整為持有3戶以下,每戶按2.4%稅率課徵;4戶以上,每戶按3.6%稅率課徵。

(二) 將公有房屋住家使用、勞工宿舍、BOT之公立學校學生宿舍、公同共有房屋、繼承取得的分別共有房屋、起造人待銷售房屋、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租賃住宅及非營業用停車場房屋等非屬囤房性質房屋,排除適用差別稅率,以另訂徵收稅率1.5%,課徵房屋稅。

(三) 修正後房屋稅率,預計將於明年7月1日起正式上路。

加入公益出租人 可享房屋稅率優惠

陳勇勝說明,本次修法是針對非自住房屋調整稅率,並不影響自住房屋原訂稅率,期能藉由修法,鼓勵持有多屋族釋出閒置房屋,增加市場供給量;陳勇勝表示,房東若將閒置房屋出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的房客,即可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享有1.2%房屋稅率優惠,呼籲多屋族加入公益出租人行列。

高雄囤房稅出爐 擬明年7月1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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