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負有告知奢侈稅的義務? 本文收錄於住展月刊第390期 住展雜誌 2014-06-03 住展雜誌 MyHousing 分享 FacebookLINEWhatsAppTwitterTelegramEmail列印 【文/住展雜誌】奢侈稅實施後,房子如果持有未滿一年就賣出,要課徵百分之十五的奢侈稅;如在兩年間轉手,則課徵百分之十的奢侈稅。在房地買賣的過程中,房仲人員或地政士(即土地代書)是否負有告知賣屋者有關奢侈稅的義務? 本文收錄於住展月刊第390期 分享 FacebookLINEWhatsAppTwitterTelegramEmail列印 訂閱 住展雜誌/惟馨周報 查看 住展雜誌 所有雜誌目錄 查看 惟馨周報 所有雜誌目錄 相關文章 面對沸騰地球 官方近乎失靈 住展評論 2025-10-26 一場橫跨油煙 坪效到生活風格的... 買房大小事 2025-10-24 AI導入居家和建築場域 效率提... 專題報導 2025-10-22 高雄推案土地交易雙降 台南標售... 高雄市況 2025-10-20 最新市況 新竹東區價量平穩 小規模新案搶... 新竹市況 2025-10-28 地上權案掀討論 制度檢驗下住宅... 房市動態 2025-10-27 1坪換1坪,可行嗎? 台北新聞 2025-10-27 房市快訊 新竹東區價量平穩 小規模新案搶... 新竹市況 2025-10-28 地上權案掀討論 制度檢驗下住宅... 房市動態 2025-10-27 1坪換1坪,可行嗎? 台北新聞 2025-10-27 熱門建案 臥墨池 桃園市 大園區 68.5萬/坪 /26 -44坪 璽來登帝璽 新北市 林口區 價格未定 /18 -31坪 恆ONE 桃園市 桃園區 48萬/坪 /72 -511坪 熙鼎九簷 臺北市 中正區 價格未定 /19 -37坪 朗沐 新北市 土城區 68萬/坪 /24 -51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