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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數住宅改為小套房的爭議

建商開始銷售房屋後,即不應再任意變更格局。(圖為房屋開工儀式,與本文無關)。

古姓民眾於民國八十一年五月以一四○六萬元向久揚建設購買新北市板橋的「久揚天廈」八樓的房屋,已付價金一六八萬元後,發現建商將七樓至十四樓,每樓其中一戶大坪數住宅,改為三戶小坪數套房出售,將原本的住商大樓改變規劃方向,使整棟大樓住戶複雜化,降低居住品質。他向建商抗議不成,於是打官司請求回復原狀,要求建商返還已付價金,及加付法定遲延利息。

建商則反駁,建商所變更者並非古姓民眾買的房子,本非古姓民眾所得過問。

住宅環境係「債之本旨」

最高法院判決建商敗訴確定,法院指出,「住宅環境」在單價甚高之房地買賣中,雖不屬於買賣契約必要之點,仍應認為係「債之本旨」之一,出賣人有依買賣當時表示之住宅環境履行之義務。

依據建商的廣告型錄、平面參考圖、口頭解說等,均表明大廈可兼為住家、辦公室之用,六樓以下為辦公室,七樓以上為住商兩用,且七樓以上同一樓層僅有四戶住家,共用二部電梯等,這些「住宅環境」在房地買賣中應認為是「債之本旨」。

法院指出,大坪數住宅與小坪數套房之使用原則有所不同,建商未經已購屋的住戶同意,變更設計將七樓以上每層樓四戶住家改為六戶,七樓至十四樓由三十二戶,增加為四十八戶,其出入之人複雜化,使用大廈公共設施如走廊、電梯、停車場、室外空間等之情形將有所不同,生活品質更受影響,顯已違反債務本旨,有減少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

變更設計應通知買受戶

法院認為,建築業者因對市場供需評估失誤,而欲就建物未售出部分變更原隔間設計以增加銷售戶數,尋求轉機,固非不可,然對已買受之人造成損害,建商自應通知已經買受的住戶,請其選擇同意、或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或其他和解措施,如果建商未這麼做,即逕自就建物未售出部分變更原廣告所載隔間等設計以增加銷售戶數,顯有憑恃其已收受價金等優勢地位,而為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有違公平交易法之規定,應推定為有過失。

建商未經古的同意,變更設計將七樓以上每一層其中一戶,改為小坪數之套房三戶出售,顯已違反其債務本旨,有減少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判決建商應返還古姓民眾已付價金一百六十八萬元及法定遲延利息。

社區有惡鄰居,該怎麼辦?

建物內不可任意提供作為宗教活動場所,妨害其他住戶安寧及居住品質。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碰到惡鄰居,可以訴請法院判決將該住戶「強制遷離」,或是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這二者有程度上的區別,因強制遷離對住戶而言,權益影響較大,故法律規定訴請強制遷離需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始得為之;而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部分,則僅規定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即可請求,無須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過一件案子,「舒瑞傑勝公司」於二○○七年間買下台北市敦化南路保富環宇大樓二十樓的一棟房屋,將房子改為神廟裝潢,並設置印度宗教神像神壇,長期提供多數不特定印度信眾及閒雜人等,自清晨至夜晚不定時前來膜拜、進行宗教聚會。

房子改裝為印度神廟

由於這間印度神廟的活動,嚴重擾及大樓住戶安寧,保富環宇管委會於是提告,請求法院判決該公司不得在大樓建物內,聚集不特定人從事宗教活動,並不得供作宗教神廟、道場使用。

舒瑞傑勝公司則反駁,這棟房子係由印度籍人士投資,建物供該公司人員在台居留之處所,於印度年節慶典時,雖有較多之訪客,但並無喧嘩、吵鬧、妨害安寧及衛生之情事,也沒有焚香、燃燒紙錢、播放梵音或佛號之行為,僅於建物內安靜禮佛,並未超出專有部分之合理使用範圍。

妨害其他住戶安寧

法院傳訊保富環宇大樓之警衛作証,稱這間印度神廟每天早上六點半到晚上十點半,都有印度人進出,每天大概都是八十到一百人,遇上他們有節慶的時候,就更多人,很多人都有帶小孩,進出都很吵,動輒塞爆電梯,嚴重干擾其他住戶之居家安寧,很多住戶都在抗議,警衛請他們做訪客登記,但是有一些人不願意配合。

法官認定,這間印度神廟確實經常有不特定之印度人士頻繁進出,從事祭拜或聚會之行為,且曾有其他住戶反應過於吵雜之情形。舒瑞傑勝公司抗辯購買建物係作為住宅使用,並不可採。舒瑞傑勝公司將建物提供作為宗教活動場所,顯已達妨害其他住戶安寧及居住品質之程度;並違反大廈住戶規約:「本名廈為維護居住品質,嚴禁自設或租賃設置廟宇、神壇、宗教活動場所」的規定。保富環宇管委會有權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法院判決禁止舒瑞傑勝公司於其所有之建物內,聚集不特定或多數人從事宗教活動,並不得將建物供作宗教神廟、道場使用。

房仲的「霸王條款」無效

在房屋買賣過程中,若有兩位買家的出價都高於底價,賣家有權選擇賣給其中哪一個買家。

王姓女子前年底委託房仲公司,以底價二三九六萬元銷售台北市仁愛路四段的店面,但因王女懷疑房仲業者低報市價,甚至洩漏底價,又有房仲員工假扮客人要搶買房子,晚上在王女家門口猛烈敲門二小時,引起王女恐懼,第二天就決定解約不賣,但房仲聲稱已經有周姓買家願以總價二八八六萬元價格購買,出價高於王女的底價,依契約規定,買賣契約成立生效,房仲有權要求王女支付九十五萬元仲介費,雙方打起官司。

法院有新見解

過去這類的官司,法院根據契約的條款都會判決房仲勝訴,但最近司法實務上有了不同以往的新見解,認為房仲業此一「霸王條款」無效,本件官司判決房仲業者敗訴,引起房仲業者恐慌。

法院認為,房仲只是扮演「居間」的角色,所簽的委託銷售契約也只是「居間契約」,依居間之法律性質,買賣雙方並不因此喪失議約之權利,但仲介業在委託銷售契約約定「買方出價達到委託底價時,買賣雙方之買賣契約成立生效」,這種「擬制」買賣契約生效的「霸王條款」,剝奪買賣雙方關於契約之決定權,該約定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二條之規定,應屬無效。

房地買賣契約通常要買賣雙方就「必要之點」達成共識,契約才能成立,而「必要之點」絕非僅有價金這一項,雙方在議約交涉時,常會涉及小公、大公等面積之計算方式、陽台是否外推、是否有違章增建物、是否為凶宅、是否漏水、有無其他瑕疵、是否分期給付及清償期、交付方法等等重要買賣條件,但現在卻被房仲業窄化為只要買方出價達到委託底價時,契約就成立,賣方因而喪失締約決定權。

賣方有最後決定權

法院指出,依仲介業的「霸王條款」約定,若有兩位買家的出價都高於底價,豈不是兩位買家的買賣契約都成立?這要賣方如何履約?事實上,賣家有權選擇賣給其中一個買家,因此在斡旋和委託階段,房仲並無權代理屋主來決定與誰締約,最後的決定權仍在賣家。

法院此一新見解將迫使房仲的委託銷售契約要檢討、修正,把買賣的決定權留給賣家,讓房仲業者回歸到「居間者」的角色。

袋地通行權的爭議


管委會和其他住戶則反駁,這條通道的土地並非建商在該社區原始建物設置之公設道路,而是社區住戶為解決進出台中市崇德路問題,才另行集資購買,土地屬於出資的三十六位住戶所有,這是私設的道路,土地不是社區共有,陳不是土地共有人,無權從該私人土地進出。

通行困難成袋地
法院審理時,陳姓男子指出,法拍的這棟別墅原為一名王姓男子所有,王為社區住戶之一,且為社區對外通道那筆土地的三十六位共有人之一,王為避免房地遭他人經法拍購買,竟將土地應有部分(三十六分之一)以買賣為原因,移轉予其女兒,以增加法拍賣出的困難度,嗣因不甘別墅被他買走,竟聯合「全國大別墅社區」管理委員會,阻止他進入社區,致使他雖為該別墅房地所有權人,且為社區住戶,卻無對外聯絡之通道,而無法使用房子。

台中高分院認為,民法規定「袋地」有通行權,如果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鄰地以至公路。這裡所謂「土地與公路無適宜之連絡」並不以土地絕對不通公路為限,「通行困難」以致不能為通常之使用時,亦應許其通行周圍鄰地到公路。

陳因其他住戶拒絕他通行社區那條對外出路,致使他的房屋無法與對外公路連絡,他的房子即屬「通行困難以致不能為通常之使用」之袋地。

袋地有通行權利
法院指出,這條通路是社區住戶二十年來行走通行至崇德路之用路,陳要求通行,並未新闢道路或改變現狀,只是多一個人通行,既未增加通行面積,也未造成社區居民其他損害或不便,陳是社區之居民,依規約繳交管理費,用以維護社區環境整潔及相關保全等費用之支出,而一般訪客未繳納管理費,尚且得於登記後通行土地出入社區,反而陳竟受限制無法通行,並不公平,因此判決陳姓男子有通行權,管委會與其他的住戶並不得設置障礙物或為任何妨害他通行之行為。

如果你買到房子發生對外進出通行困難的情形,只要符合民法規定的袋地通行權之要件,就享有經由周圍鄰地通至公路的通行權利,倘若別人阻撓你通行,可以訴請法院救濟。

占用屋頂平台 要賠償樓下住戶損失

國內頂樓加蓋何其多,近來法院又出現新的判例,可依「不當得利」的規定,賠償樓下住戶的損失。

依照法院這件最新案例,樓下的住戶可以按其土地權狀應有部分比例,請求頂樓住戶賠償損失。

屋頂平台搭違建

孫姓男子住在台北市一棟二層樓公寓的二樓,於民國八十三年底,擅自占用該二層建築物之屋頂平台,搭蓋鐵皮屋,經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查報強制拆除後,孫又於九十五年間,在屋頂平台重行搭建鐵皮屋使用,再次經臺北市政府查報,並將孫依違反建築法移送偵辦,孫於偵查期間自行拆除,但過了幾個月,孫又擅自在屋頂平台搭建鋼架、黑網,一樓的韓姓住戶不滿孫姓男子擅自占用頂樓平台,向台北地院提告。

孫辯稱,這棟二層建物於五十四年興建完成,屋齡長達四十八年,屋頂平台因長期日曬及雨淋而發生龜裂及漏水現象,他為了保存公寓而架設鋼架並舖設黑網,事先有經過樓下住戶的同意 ,並非無權私自占用。

但法官調查孫提出的樓下住戶「同意書」,發現在同意書上簽名的人並不是一樓房屋的所有權人,顯然孫並未獲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公寓大樓的屋頂平台為全體住戶共有,若頂樓住戶要單獨使用平台,須徵得其他共有人全體同意。也就是說,頂樓住戶要想擁有屋頂平台專用權,必須舉証全體住戶間訂定有分管契約,同意屋頂平台給頂樓住戶專用。

已構成不當得利

孫雖然辯稱他為防曬、防漏、防潮,才於屋頂平台架設鋼架、黑網,但法院指出,在屋頂平台搭設鋼架、黑網並非唯一有效之防曬方法,另有其他不妨礙共有人使用之防曬、防漏、防潮方法可供採用,且孫架設鋼架、黑網後,使各樓層住戶無法正常使用,並使屋頂平台喪失作為逃生待援之功用,影響住戶之安全,判決孫姓男子應將屋頂平台違建拆除。將占用之屋頂平台返還全體共有人。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認為依照最高法院判例意旨,無權占有他人房屋,可獲得相當於租金之利益,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孫既無權占用公寓之屋頂平台,樓下的住戶可按其土地權狀應有部分,請求孫返還所受利益予樓下住戶,法院依當年度的申報地價,計算孫的不當得利金額,判決孫姓男子還應賠償樓下住戶六萬五千多元。

把房子分割成多間小套房的爭議

大坪數房屋的屋主想將房子分割為多間小套房,不得危害到居住品質及公共安全。

鄭姓及歐姓民眾於九十四年間購得台北市信義路的世青圓形大廈二戶房屋,原先各為約一○○坪左右之辦公室,因大樓屬於國立師大附中國中部學區,他們想將大坪數房屋分割為小套房,出售給有意在該學區設籍的家長,於是將二戶大坪數房屋分割為十四戶小套房 (即一戶分割成七間小套房)。

二戶分割為十四戶小套房

房子分割經過臺北市政府核准分戶,地政機關核准分割,戶政事務所同意設分戶的門牌,台電公司也設錶分電,但在向自來水事業處申請再增設水錶十二個,卻碰了個釘子。

原來是社區管委會去函自來水營業處表示反對,理由是公共管道間狹窄不宜加裝水管,且加裝水錶將會阻礙大廈屋頂急難逃生通道,公共安全堪慮,自來水營業處因此拒絕受理。鄭姓及歐姓民眾認為,管委會不能限制他們的飲水權及公共設施之使用權,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

規約禁止一戶分割為數戶

大廈管理委員會反駁,大廈管理辦法規定「禁止單棟住戶將一區分所有權之專有部分分割變為數戶」,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也通過決議,不同意加裝十四個水錶,管委會必須遵從大會的決議。目前這十四戶小套房仍使用分割前二戶原有水管接水分送至十四戶內使用,管委會並未妨害其權利行使。

最高法院認為,住戶應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使用建築物的共用部分,大樓有十七樓層,每層一戶按其應有部分比例,只有十七分之一的管道間使用權。但鄭姓及歐姓民眾任意將一戶分割為七戶,要求各再增設六支水管,管道間占用面積高達七/二十三,幾乎達管道間百分之三○.四三,已逾越他們所有權的應有部分比例。且加裝六支管線後,勢必影響舊有管線檢修,將影響其他住戶之權益。

不得影響公共安全

最高法院指出,一般住戶選擇居住環境最重視居住的安全,鄭姓及歐姓民眾分割小套房所能取得的私益,與其他全體住戶所受之損失及潛在之公共安全危險,比較衡量下,管委會遵從住戶大會的決議反對他們申請增設水管,並非權利濫用,判決鄭姓及歐姓民眾敗訴。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大坪數房屋的屋主想將房子分割為多間小套房,必須注意,不得危害到居住品質及公共安全,否則,管委會可以出面制止。

惡鄰居妨害安寧,可求償精神慰撫金

在住家製造出的聲響,是不是噪音,以是否「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客觀標準決定。

王姓男子與黃姓男子都住在台北市大安區一棟大樓,兩人是樓上樓下的鄰居,王住在七樓,但九樓的房子也是他的,租給別人住,黃則住在八樓,黃因不滿九樓的住戶(即王的房客)走路有聲音、使用馬桶水聲太大,向王提出抗議,王為睦鄰起見,於是將九樓房子全面舖設地毯。

不分晝夜製造噪音

但黃仍然不滿意,自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三十日起,在八樓的自家住處,不分晝夜,不定時以拍球、跳繩及大聲播放低音喇叭等方式製造噪音,影響樓下王姓男子的睡眠及生活起居,黃還在八樓陽台長期放水並惡意堵塞排水孔,讓八樓陽台的積水滲漏至七樓房屋,致七樓的屋內天花板因滲水而受損。

王多次報警處理,警方也勸導黃請其改善,以維附近住戶居家安寧,但黃仍置之不理,繼續製造噪音,王實在受不了,用錄音機將黃拍球、跳繩、大聲播放低音喇叭都錄下來,然後告上法院,除了要黃賠償他修繕費用外,同時還特別請求精神慰撫金。

噪音持續數個月

台北地院傳訊六樓及十樓的住戶作證,他們都說,在家可以聽到噪音,有聽過穿皮鞋在跳躍、打籃球、音響的聲音,噪音持續好幾個月,很多住戶報警處理過,都知道是從八樓屋內所發出的噪音。

法院調查警方的處理紀錄,發現黃於九十九年七月起至一○○年四月止,經民眾報警檢舉其妨害安寧次數多達十四次,加上王提出的錄音證據,都顯示黃確有在八樓房屋製造聲響,業已達妨礙七樓王姓男子的居住安寧之程度。

噪音的客觀認定標準

法院指出,根據最高法院判例意旨,是不是噪音,以是否「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客觀標準決定,如在他人居住區域發出噪音,構成不法侵害他人居住安寧之人格利益,如情節重大,被害人得依民法第一九五條第1項規定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

黃姓男子長期故意不時以拍球、跳繩、大聲播放低音喇叭,符合噪音的認定標準,黃又故意在陽台蓄水滲漏浸損七樓房屋屋頂、天花及木造裝潢,對於王姓男子的居家休息、睡眠及居住環境,構成重大干擾,使王的精神產生痛苦及壓力,法院除判決黃要賠償王的修繕損失二十二萬多元外,還要賠給王的精神慰撫金十萬元。

法院並判決黃今後不得在八樓房屋為拍球、跳繩、大聲播放低音喇叭製造低頻噪音等危害其居住安寧之行為。

悅莊 贈精美聖誕賀禮(至12/25止)

活動內容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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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一方簡約生活 將自然美景攬入生活中

透過現代簡單乾淨的設計法則,詮釋出居家的自然舒適感受,設計師利用本案原本的地點環境優勢,保留鄰近新店溪的美景,透過大面積落地窗的設置,讓戶外的自然景緻也能攬進居家生活的空間中,拿掉過多的繁瑣設計,讓簡約中的不平凡質感,在家呈現。


↑客廳透過大面積落地窗的穿透效果,讓戶外美景延續至室內空間,讓自然成為場域主角。

從玄關延伸至客廳,沒有太多物件的多重裝置與贅飾,沙發背牆的纖細圖騰壁紙,形成一股充滿現代魅力的摩登風格,並保留寬敞的行走區域,讓空間的裝置設計降至最低,回歸場域的簡單美學。


↑沒有多餘的裝飾性物品,讓無壓的動線串連客廳與其他場域的流暢設計。

而書房入口上方,設計師也加入巧思,利用木頭形成創意天花,遮蔽原本的橫樑,運用玻璃形成半遮蔽的空間場域,增加穿透感。而在書房的側邊牆面,為了展示屋主的戰利品收藏,設計師特別規劃出玻璃收納區,讓屋主可以隨時欣賞。


↑書房書房的外的天花上方,運用木頭為造型,遮蔽原本的天花橫樑。


↑書房展示櫃透過玻璃展示櫃,擺放屋主的喜愛戰利品,坐在客廳也能隨時欣賞。

臥室空間則透過個性展示,像是主臥房以寧靜的優雅感受,傳遞出溫馨的生活步調,除了利用造型玻璃屏風為阻隔,增加生活空間的私密性,也將收納衣物的區域,規劃出女主人專屬的梳妝臺,讓生活使用更加便利。


↑清新雅緻的素白窗簾與對比的木地板色澤,呈現舒適簡單的利落空間。


↑主臥室進入主臥室的休憩區域前,利用造型玻璃屏風為阻隔,增加生活空間的私密性。

小孩房則透過活潑的鮮艷色調,呈現出充滿活力的童趣氛圍,並在床舖上方以弧線版形營造出空間的設計感,同時,設計師也預留了書桌的閱讀區域,讓孩子成長的空間隨時間而延伸。


↑小孩房保留書桌的閱讀區域,並在床舖上方以弧線版形營造出空間的設計感。


↑以活潑的顏色與壁紙。讓孩子的生活空間氣氛愉悅,多元空間的設計風格與擺飾,不拘限幼小年齡到成長的時段落差。

讓生活的空間還原至簡單的面容,並且預留寬敞的動線,除了提昇舒適度,也讓視覺上得以放鬆,設計師運用天然的地利環境,在家中一眼就能看到窗外的美麗景緻,讓自然成為居家場域主角,回家如同度假般的輕鬆,心情也跟著輕鬆起來!

房屋座落:新北市新店區
空間性質: 公寓
室內格局:二房二廳空間格局玄關、客廳、書房、餐廳、主臥室、女孩房、展示櫃、衛浴*1
主要建材:高亮釉地磚、木作烤漆、壁紙、新米黃大理石、木地板、強化玻璃、烤漆玻璃
設計公司:雅羅室內設計裝修公司
地 址:新北市中和區莊敬路49巷20弄20號1樓
設計總監:陳建和
服務專線:02-2247-0091
網 址:http://www.decomag.com.tw/designer/work-624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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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雙囍  豪氣加碼!!

活動內容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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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天使祝福派

活動內容介紹:

12月16日(日)下午3:30~20:00
500坪中庭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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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雷多明大師 葡萄酒品享會

活動內容介紹:

12/16 下午2:00~4:00
敬邀法國葡萄酒騎士 雷多明先生
邀您一起品美酒、吃美食!
名額有限,來電預約!

「煦天地」賞屋送下午茶券

活動內容介紹:

12/16(日) AM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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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投資趨勢講座 創富捷徑

活動內容介紹:

遠雄「巴黎公園」下周六(15日)下午3時至4時30分舉辦
「美國有感復甦,掌握2013投資新趨勢」投資講座,
聘請東森股動錢潮主持人阮慕驊主講,內容主要回顧2012年全球景氣概況下,
如何擬訂未來投資策略?全球金融風暴與物價飆升,
投資人又該如何創造資產保值規畫秘訣?
財經名人阮慕驊獨家為您解析創富法則,分享財富累積捷徑。

參加講座有機會獲得賀木堂「2012文創精品獎」之「最陸羽台灣美人茶酒禮盒」
相關資訊可洽專線:0800-058-688

基隆國際移民節嘉年華會

活動內容介紹:

活動時間:2012-12-15

基隆市政府為慶祝移民節暨國際移民日活動,突顯移民人權與尊重多元文化,
結合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共同主辦
「2012移民節暨國際移民日KEELUNG PARTY GO」活動,
邀請市民朋友12月15日上午9時一起到文化中心廣場
與一樓大廳體驗豐富的多元文化。

活動當日以打擊樂揭開序曲,有新住民太鼓表演、咱ㄟ媳婦唱咱ㄟ歌、
佛朗明哥及中東肚皮舞、印尼傳統舞、泰國雨傘舞與越南扇子舞
並有浪漫的薩克斯風演奏以及精彩的霹靂舞與魔術等表演節目,
歡迎市民一同到現場感受歡樂的氣氛。

此外,現場有土耳其冰淇淋、印尼雞絲濃湯、泰式酸辣湯、
越南涼拌米粉、春捲、、等12項異國美食,
民眾得參加闖關遊戲免費品嚐異國美食。
同時體驗「天然手工皂」的製程、用簡易的技巧完成「創意飾品」、
透過手指靈巧與構思變化出令人讚嘆的「串珠」、
用傳統捏麵技藝手塑「憤怒鳥」、以及環保創意植栽-草頭娃娃,
多元主題的DIY,讓民眾享受學習的樂趣。

現場設置許願樹,民眾可以一起來許願~讓夢想實現,
同時還有可愛的動物造型汽球以及精美禮品800份,
歡迎市民朋友一起到現場同歡。

別出心裁的香港高鐵火車站 2015年完工模擬圖

世界上最大的地下世界高速鐵路站,即將在香港誕生了!這是連接香港至北京的廣深港高速鐵路西九龍總站,預定 2015年完工,不僅縮短行駛時間,亦將成為一個科技時代的建築地標。

這個波浪式驚人的現代概念設計,由伊達斯國際建築工作室的安德魯布朗貝爾格設計,計畫於2015年完成。在三年的時間裡,設計在香港中環,面積達4,628,481平方英尺(430,000平方米)的巨大現代火車總站,將擁有15條軌道供最高時速達每小時124英里的高速列車行駛。運載旅客從一個城市到其他城市只需48分鐘。

此高鐵站的建築給人的第一個印象,即是令人嘆為觀止的藝術創作,這高低起伏的建築改變城市的風貌,極具大膽與前衛的風格,展現香港的先進概念;建築物的屋頂線比周圍建築高出148英尺,該屋頂也被用來作流線形的人行道,道旁還有一片綠地。

在土地資源有限下的大都會中,這個結合公園和火車總站的融合體,編制了希望的未來的藍圖,讓人們擁有一個新亮眼的建築。

綠色好生活-生活與廚房節能講座

活動內容介紹:

電,大大改變了人類的生活形態;能源問題在二十一世紀成為現代人關注的話題,
藉由深入淺出的室內課程、生動活潑的實作課程,了解艱澀難懂的能源議題,
認識電力及輻射,日常生活中的廚房、生活節能,如何利用太陽能來發電?
我們有沒有更乾淨、更環保的能源可以選擇?

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社員將為大家分享,
電力、能源背後的秘密,實踐生活節能,環境永續。

「家庭廚房可以『飯』核」講座
101年12月14日(五)10:00-12:00 名額50名

活動對象:
對本主題有興趣的一般民眾,免費參加。

活動名額:
額滿截止,請於開館時間內,以電話或親至4樓服務臺報名。

報名需知:
為珍惜資源,報名後如不克參加,請務必於3日前來電取消;
12/19的講座結束後,步行至主婦聯盟石牌站,
由講師示範「從壓力鍋煮飯看能源、支持臺灣米從包飯糰做起」
(會為參加者保險)

時數認證:
本活動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及「臺北市終身學習護照」每場認證2小時

交通路線:
聯營公車 奎山國中站
216區間、223、267、288、665 、1801

捷運
淡水線明德站

議價空間大幅縮小 住展風向球11月亮黃藍燈—衰退注意

【文/倪子仁 攝影/邱添榮】928地產黃金檔期,北台灣預售屋推案量,受實價登錄價格『比低不比高』的負面報導影響,推案量未達預期的量體, 導致928檔的推案量下修了近4成的幅度。

根據住展雜誌統計房市六大指標分析結果;11月住展風向球分數為41分,較10月的分數再降了1分。燈號為連續第2個月代表”衰退注意”的黃藍燈,下降的主因,除了推案量下修的幅度較大外,報紙的廣告量,也因推案量萎縮,11月較10月的整體報廣量減少了17%。另外,11月各工地的來人組數與成交組數,亦因『比低不比高』的比價效應,使買氣的觀望態度更趨濃厚,呈現雙雙同步走跌。

台北市強銷的指標建案,除了北市中山區的「中山富御」、士林區的「圓山1號院」及中正區的「台大寰宇堂」等案仍有報廣促銷外,其他北市的建案多以度小月的方式,來因應實價登錄後的調適期。新北市推案方面,亦出現零散不集中的行銷態勢,僅有板橋的「三輝都匯」、三重的「小資宅」、新莊副都心的「冠德天尊」,淡水的「日月星辰」、「頤海大院」,及五股洲子洋重劃區等案,有較大廣告量體露出。

實價登錄上路以來,傳媒、學者就不斷以『破盤』、『破行情低價』等未經查證了解,來描述房屋市場,建案可打六折、七折成交的駭人消息,使房屋市場的買方各個人心惶惶,深怕現階段進場會買到高價,於是產生了令人窒息的觀望買氣。

實價登錄政策,導致11月銷售建案的議價空間出現了明顯的變化。10月住展風向球的議價空間為15.1%,11月則縮小至12.2%,對照分數為8.55分,是今年以來的最高分,顯示實價登錄物件的陸續曝光,建商已順應政策與市場預期,大部份新推建案的開價已愈來愈接近市場期待,使11月的議價空間縮小了近3個百分點。

濃厚的觀望氣氛,影響了各工地的來人及成交組數。從北台灣指標工地的來人組數觀察,11月的來人組數較10月來人,平均再跌了一成五左右,成交組數亦同步萎縮了一成左右,11月的工地買氣,較10月又再下挫了些許。

住展風向球六大指標,11月有五大指標分數持續下挫,僅議價空間的分數,因議價空間明顯縮小而上揚至今年的最高分。廣告量能上,9月、10月狂砸廣告的指標建商,11月的行銷動作已見明顯縮手,代銷業者的促銷動作亦趨保守。

從住展雜誌預估2013年三大都會區推案量仍達1.23兆元來觀察,2012年因實價登錄遞延的推案量,將會於明年的329檔加碼釋放出來,建商的推案可望轉趨積極,因此預估北台灣將有9,500億元的推案水準,台中都會區預估與2012年持平,約有1,600億元的推案量體,高雄都會區預估也與2012年持平,推案量約有1,200億元的量體,所以預估2013年三大都會區的推案量,將量增至1.23兆元。

住展雜誌研發長倪子仁說,展望明年的房市,景氣的好壞與否仍在關鍵的『價格』上。可以這樣說,建案的價格是否貼近行情,將是建案銷售好壞的關鍵,11月住展風向球的議價空間明顯縮小,明年的房價應該不會再是一些學者們嘲諷的『開價嚇死人、成交笑死人』的市況才對。

北市房價飆上79萬新高 松山區奪年度漲幅第一

奢侈稅自2011年6月實施以來,衝擊面似乎與房價變化已『脫勾』,房市發生的變化為『價揚量縮』。今年8月再實施實價登錄新制,再再挑戰房市的底線與抗壓力道,國內景氣更在GDP『保1』的低標準經濟成長下,陷入央行指出的,全球景氣對台灣的影響已擴及到實質面,台灣經濟2012年已面臨低出口、低投資、低消費和高失業率的『三低一高』實質危機。

於是,對地產業者而言,國內景氣實質面是否好轉,自是房市好壞與否的一大變數與隱憂。多重利空夾擊下的首善之都台北市,房價今年到底產生了什麼變化,是漲還是跌?成為全民關切的重心。

住展雜誌發佈今年1月及12月,台北市全年的房價漲跌,及12個行政區房價的漲跌幅排行榜。從台北市12個行政區的房價變化報告中得知,台北市12個行政區1月的房價與12月相比較(見附表),平均漲幅為10.8%,台北市12個行政區的房價皆呈現上揚的格局,其中松山區的漲幅最大,士林區的漲幅最小。

台北市預售屋與新成屋平均房價,在今年第三季達每坪74萬元,創下歷史新高價,如今12月的房價再來到每坪79萬元,再度刷新第三季的高價,並直逼80萬一坪的大關卡。勇奪房價冠軍的大安區,每坪的房價達126.3萬元,惟與第三季大安區的房價129.2萬元相比,則小幅下修了2.9萬元、2.2個百分點。

台北市漲幅最大的前三名,分別是松山區的25.9%、大同區的16.4%及中正區的14.5%,三區有2區屬台北市市中心的第一環,突顯出市中心區房價居高不下的可怕性,其中松山區、中正區、信義區與大安區的平均房價都已站穩100萬元。而大同區房價之所以急竄起,雙子星大樓案的效應,應是最大的原因。

北市豪宅聚集的大安區與信義區,2區的房價與百萬元的拉距持續加大,大安區均價為每坪129.4萬元,信義區則直追在後,為126.3萬元。而有直航利多及機場大改造計劃的松山區,房價更是一飛沖天,每坪房價已達118.4萬元,一年房價漲了25.9%,在2012年表現份外搶眼。

從2012年台北市房價仍出現10.8個百分點的漲幅來看,奢侈稅、實價登錄、都更案大翻修及限制保險業投資房市,對房市的衝擊面有正面也有負面。台北市在「文林苑」案所引發的都更標準與限制更趨嚴峻下,透過都更取得土地已被建商視為『不可能的任務』。在供需失衡,政府持續對大中小型國有地,通通不賣的政策緊縮下,台北市土地的供給自是愈來愈稀有,這就是台北市房價底部會愈墊愈高的主因之一。

台北市土地買不到,透過都更取得土地更是難上加難。於是近期,包括國泰金融集團、遠雄企業團、冠德建設、太子建設等上市建商,紛紛南下桃園地區買地或標地,甚至連一向都只在台北市購地推案的華固建設,近日也首度插旗桃園青埔,買下近千坪土地,可見台北市的土地已快到『斷炊』了!

多事之秋的2012年房市,在多重利空的衝擊下,台北市房價仍能再創下歷史新高,充分顯示,台北市土地的供需失衡,造成台北居大不易的市況,不但顯現在台北市,更慢慢往新北市,甚至桃園地區及中南部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