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房屋網】2016年4月底,我國完成《國土計畫法》的立法,而在《國土計畫法》施行滿兩週年之際,行政院內政部依法公告實施了全國國土計畫,此後兩年時間,各地方政府應以全國國土計畫為原則,訂定地方的國土計畫並公告實施,之後再利用兩年時間完成國土四大功能分區的劃設,使國土計畫於2022年完成所有作業程序全面上路。
作為我國國土整體利用與發展的根本大法,國土計畫與功能分區的擬定,可說是至關重要的環節,因此官方每個階段預留2年時間仔細琢磨,看來似乎頗為合理;但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從立法完成到全面上路,整個時程拉長到6年,實在太過漫長,因為這當中將存在許多上下其手的空間。
國土計畫最關鍵的一步,就在於國土功能分區的劃設,一旦分區確定,該土地的利用用途就被具體框架了,且難以擅自變更,而在四大分區當中,只有城鄉發展區可作開發之用,其餘的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及農業發展地區,基本上都只有發展一級產業及休養生息的功能,因此各地在國土分區劃分的作業上,自然免不了一番角力。
為爭取開發空間、保留未來的利用彈性,各地方政府當然希望轄區的國土分區能以城鄉發展區為主,否則若多數土地均劃入遭限制開發的國土保育區、海洋資源區與農業發展區,將來發展勢必受限。為了將來的發展著想,在進行國土分區劃分的作業期間,多方勢力勢必會動員各自力量,盡可能「喬」出最符合自身利益的國土分區。
按理說,若當前各地的土地規劃與都市計劃合理,那只需將目前的土地用途歸納到相近的國土功能分區即可,何以需要花好幾年的時間慢慢處理呢?這樣的時間規劃,一來是暴露現行制度漏洞百出的事實,二來則讓人質疑,官方根本是刻意留時間讓大家來「喬」。
在這「喬」的過程當中,國土計畫「確保國土安全,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並復育環境敏感與國土破壞地區,追求國家永續發展」的宗旨,恐怕會被消磨殆盡;因為大家都只想要城鄉發展區,加上我國政府向來對原則沒啥堅持,所以可以預見,最終的結果,就是農業發展區、國土保育區被犧牲。如此一來,國土計畫又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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