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審閱權的爭議 本文收錄於住展月刊第404期 住展雜誌 2015-09-04 住展雜誌 MyHousing 分享 FacebookLINEWhatsAppTwitterTelegramEmail列印 【文/住展雜誌】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對定型化契約有「契約審閱權」,委託仲介買賣房子,在簽約之前,你可以要求把契約帶回家「審閱」,依行政院消保會及公平會的規定,預售屋和新成屋的契約審閱時間至少為五天,中古屋則在三天以上,如果房屋仲介任意剝奪你的契約… 本文收錄於住展月刊第404期 分享 FacebookLINEWhatsAppTwitterTelegramEmail列印 訂閱 住展雜誌/惟馨周報 查看 住展雜誌 所有雜誌目錄 查看 惟馨周報 所有雜誌目錄 相關文章 關稅風暴下,房市──仍是避風港... 住展評論 2025-06-20 連安靜都是一種奢侈 你選擇的權... 專題報導 2025-06-18 「一屋二賣」陷阱 購屋族如何避... 名家觀點 2025-06-17 老屋之殤:五百萬戶的沉默呼救 住展評論 2025-06-15 最新市況 插旗台北苗栗高雄 麗寶旗下名軒... 房產脈動 2025-06-21 在地人怨鹽埕危樓如定時炸彈! ... 高雄新聞 2025-06-21 大桃園親民房價區 公寓總價不到... 桃園市況 2025-06-21 房市快訊 插旗台北苗栗高雄 麗寶旗下名軒... 房產脈動 2025-06-21 在地人怨鹽埕危樓如定時炸彈! ... 高雄新聞 2025-06-21 大桃園親民房價區 公寓總價不到... 桃園市況 2025-06-21 熱門建案 富宇漾 臺中市 沙鹿區 價格未定 /23 -32坪 恆ONE 桃園市 桃園區 48萬/坪 /72 -511坪 富宇鉑金大苑 臺中市 北屯區 價格未定 /23 -37坪 富宇時代之丘 臺中市 沙鹿區 價格未定 /22 -33坪 鑫陽馥築 新北市 三重區 價格未定 /19 -43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