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處自殺 房客要負責賠償 本文收錄於住展月刊第408期 住展月刊 2016-01-08 住展雜誌 MyHousing 分享 FacebookLINEWhatsAppTwitterTelegramEmail列印 【文/住展雜誌】蔡姓女子透過仲介公司向黃姓屋主租其在高雄市的房屋,租期二年,每月租金八千元,蔡女和她的同居人搬進去不到二個月,同居人就在屋內自殺,使這間房屋成為凶宅,導致該房屋價格貶損,黃姓房東控告蔡女違反承租人之保管義務,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本文收錄於住展月刊第408期 分享 FacebookLINEWhatsAppTwitterTelegramEmail列印 訂閱 住展雜誌/惟馨周報 查看 住展雜誌 所有雜誌目錄 查看 惟馨周報 所有雜誌目錄 相關文章 蛇年房市春回大地 無望三二九檔... 趨勢分析 2025-05-14 2025豪宅新制衝擊誰? 名家觀點 2025-05-13 2025年5月房產大小事 房產消息 2025-05-11 低首付的門,誰能安然穿越? 住展評論 2025-05-09 最新市況 「外熱內冷」 北台灣房市分化加... 台北市況 2025-05-14 產業、軌道、品牌三力齊發 台中... 台中市況 2025-05-13 央北百億案登場 小宅產品人氣高... 新北市況 2025-05-12 房市快訊 鼓勵婚育、紓解居住壓力 卓揆:... 房產消息 2025-05-14 西門町老店屋齡高達70年 照樣... 台北新聞 2025-05-14 各家銀行情況差異大 新青安今年... 房產消息 2025-05-14 熱門建案 鑫陽馥築 新北市 三重區 價格未定 /19 -43坪 富宇鉑金大苑 臺中市 北屯區 價格未定 /23 -37坪 中謹雲極MIT廠辦專區 桃園市 蘆竹區 30.5萬/坪 /75 -190坪 遠雄商舟 臺北市 北投區 價格未定 /175 -750坪 時代花園 臺中市 沙鹿區 價格未定 /22 -35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