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絲」風雨成災 台中市政府:財產損失可申請稅負減免

文/住展雜誌

今(2025)年第4號颱風「丹娜絲」為全台帶來不小風雨,針對不幸因颱風造成房屋損壞、土地流失或車輛毀損等財產損害,台中市政府提醒,民眾可依法申請減免相關稅負,保障自身權益。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局長沈政安以房屋稅為例,若建築因颱風受損,毀損面積達整棟總面積5成以上,且須修繕才能使用者,可申請全額免稅;若損壞面積達3成以上但未滿5成,則可申請減半徵收。申請期限至明年3月22日,提醒民眾儘早檢具證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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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價稅方面,若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或沙壓等自然災害導致無法使用,且在技術上也難以復原者,地價稅可全免。申請期限為今年9月22日前。

針對使用牌照稅,若汽車或機車(排氣量151cc以上)因水災受損,導致無法使用,車主應於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持證明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稅金將依災害發生日前1日計算;如無法即時辦理,也可在一個月內補交機關證明與修車廠資料,按未使用天數減免稅額。

至於娛樂稅,則適用於已查定課徵的娛樂業者,若營業場所因災情受損而停業,也應在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將依現場勘查結果,按實際營業日數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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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稅局強調,市府已同步啟動災後查報機制,並與相關單位合作通報災情,對於無法主動提出申請的民眾,地稅局將主動協助辦理稅負減免,減輕災後負擔,民眾應妥善保存財產受損的照片、報廢證明或維修單據等證明文件,以利日後申辦,保障自身權益。

圖片台中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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