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是由稅捐機關依照稅籍底冊及查得資料核定課徵,而土地使用情形與地價稅核課緊密相關,該處將於即日起至今年9月30日,進行2019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針對免稅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及農業用地等進行查核,以健全土地稅籍,維護課稅資料之正確性及租稅公平,並遏阻逃漏稅捐。
該處表示,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工作期間,清查人員會佩帶識別證實地查核土地使用情形與課稅情形是否相符,納稅義務人應給予協助配合。而查核結果若不符合減免規定者,將會另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
該處提醒,已核准按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之土地,若土地使用情形有所變更,導致原先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之原因、事實消滅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上述原因發生之日起30日內,主動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處申報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免經稅捐機關查獲,除須追補應納稅額外,還會被處短匿稅額3倍以下之罰鍰。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