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身價反公宅 大直居民做最壞身教

【文/住展房屋網】天龍人的自私自利,在這幾年公共住宅的推行過程中,可說是一覽無遺,尤其是近來部分大直居民以自己有錢住得起好地段為由,強悍拒絕公宅的論調,更是助長貧富階級歧視的最壞示範。

大直培英段公宅基地,位在明水公園北側,目前作停車場使用,按都發局規劃,未來可望興建棟地下1層、地上17層建物,該建築除設有198戶公宅外,還將兼具身障、長照、托育、社區保母等社會福利設施。

雖然當中有許多設施對健全社區機能很有幫助,但周邊居民卻不買單,且以各種理由力阻公宅進駐。部分居民直言,住在哪裡是由口袋決定,沒理由讓公宅住戶空降優質地段;更有民眾表示,蓋公宅對在地人沒有好處,要蓋游泳池、健身房才對,除了一些光怪陸離的說詞外,影響交通、日照,也都是民眾反對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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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區域一口氣多出100多戶公宅,對居住環境是必有所干擾,因此在地居民反對無可厚非,但重點是,反對的理由必需合理才行,否則單純為反對而反對,將難獲國人支持。

當地居民所指的交通問題,老實說,走過北安路554巷的人都知道,在現在沒有公宅的情況下,那邊上、下班的交通就擠得水洩不通了,而這些車流主要來自內科、大直美麗華商圈,因此若要改善交通,應該是限縮商圈及科技園區的發展,而不是拒絕以在地生活、公共運輸導向為主的公宅,但卻不見居民提出這般主張。

再來談日照,居民憂心17層樓的建物聳立,將使明水公園暗無天日,此話聽來似乎有道;但環顧明水公園四周,樓高超過10樓,會阻礙日照的建物比比皆是,而且很多還根本就是反對公宅民眾自己的家,所以在阻礙日照這件事情上,居民自身就已「居功厥偉」,根本不該一味將責任推給公宅;而且日照問題,可透過降低量體、壓縮戶數來改善,居民直接要求不能蓋,也未免太過分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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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在地人一直高呼當地欠缺游泳池,應蓋泳池造福鄉里與學童,不該蓋公宅,這理由就更荒謬了。雖說永安國小無設置泳池,但步行範圍十分鐘內、大直國小、北安國中均有游泳池,且都有對外開放時段,是否還要在家門口再蓋個游泳池,實有商榷空間。

況且許多住戶表示公宅的托老、托育機構用不到,因為家裡都有自請外傭,故而反對蓋公宅,那就應該用同樣的標準來看泳池,畢竟當地社區有些自己就有泳池可用,又何必拿一塊精華土地蓋泳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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