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房屋網】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聖哲的名言至理,兩千多年來屢試不爽。何以故?風俗敗壞的世道,四端缺兩端者比比皆是。哪兩端呢?羞惡之心和是非之心,無義無智之輩,凡事硬拗,自欺欺人。此時此地,社會充斥著這類人,如同台島幾個空汙嚴重之處,髒物盡浮在上頭,觸目驚心。
又譬如都更相關法令條例,多年來再三添補修正,看來似乎完備。唯實務案應用時,卻是這也不通那也不通。原因只有一個,就是法令無從實徹。因為非不能也,是不為也。政客和權位者的私心算計,造成公權力的積弱不振,有以致之。
一個社會被民粹東抬西扯,左右失衡;而大眾姑息之,縱容之,終釀成極端個人主意猖狂的大禍患。且看酒醉之人滿街跑,縱火、嗆警、駕車肇逃,胡天胡地,簡直目無法紀,再下去,台島將淪為亂邦,誰敢來觀光,誰肯來投資?這樣的情勢,法治形同無物,執行者畏首畏尾,國家建設哪樣能搞好?
鬆散的法治,給百姓墮落的誘惑與藉口,反正殺人也無妨,則吸毒、竊盜、詐騙、縱火、酒駕又如何?個人英雄愛炫的風氣一旦萌發,其不可收拾之殘局,教人不敢想像。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別人的感受,干我啥事。人民素質水平低到這個程度,真是可悲!
概念上的政策制定,大眾常誤解係深思熟慮,或高瞻遠矚,或雄才大略者所為。但攤開來說,恐怕不過是一兩個公務員加上制度形成的「科員政治」。百姓常抱怨法規愚昧,固執不通,窒礙難行,原因在此。基層人員以交差為本,中高階者為省時省事,照案轉呈。決行主管更是心不在此,敷衍過關。政府大小事率皆如此,無怪績效奇差,怨聲載道。
「危老條例」的制定內容,更可謂一大笑話,既是老舊又危險之建物,法理上應當由公權力強制拆除重建,奈何新法卻規定需全體住戶通過,才能都更重建,這是什麼邏輯?綜合前述現實狀況,不免令人聯想,是否官方根本不希望有社區或建物都更成功?不然怎會訂定如此之無厘頭法令?
都市建設可用之地日漸稀少,拆舊建新遲滯不前,城區老化加速勢所難免。如何活化閒置土地,乃當務之急。譬如重新全面檢討都市計畫,因為當年的考量因素,或許現今已不存在。此外,有魄力就拆蚊子館改興建公宅,皆大歡喜。
近時按二連三的違法隔雅房火災事例,擺明告訴官方,違建影響大眾住的安全,豈可不作為?瀆職之外,還釀傷亡命案,罪過不小。更突顯都更之急迫及重要性,首府大馬路旁,都有成排舊樓危樓待拆重建,卻一擱多年。這是法令的不足,抑是執政者的昏庸無能,人們不妨好好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