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房屋網】台北市的社會住宅過去一直有提供給「社宅所在地區里住民」的保留戶別,也就是媒體所稱的「睦鄰戶」、「回饋戶」,比例往往佔了至少30%。日前台北市政府已研議取消此類戶別,近期開放申請的內湖瑞光社宅,也已經沒有睦鄰戶。
「睦鄰戶」不具備必要性,事實上早已有人討論。根據《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有30%以上的比例,要出租給社經弱勢者;另外還要有一定比例提供給未設籍當地、且在該地就學、就業的民眾租用。
法令中雖未特別規定「移居人口」戶別的比例,但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以條文來看,社會住宅的核心需求者事實上就是「社經弱勢」及「移居人口」兩者。「睦鄰戶」本就不屬於《住宅法》中提到的這兩類需求者,也就可能壓縮社宅資源。
事實上,監察院在2018年,也已針對社宅回饋戶壓縮到主要需求者的分配比例,要求地方政府檢討改善。然而,台北市方面,一直到上一波完成入住作業的明倫社會住宅,共380戶的量體,仍有115戶的睦鄰戶;近期才終於開始出現檢討睦鄰戶相關規定的聲音。
近期位於北市內湖區的瑞光社會住宅開放申請,也取消了在地里民的保留比例。不同於以往的比例分配特別引人注目:包含「內湖區在地就業」30%、「大內湖科技園區就學就業」15%,以及「未設籍北市於北市就學、就業」5%,總共就有一半的戶別,能提供不同類屬的外地移居者抽籤。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由於睦鄰戶的設定從一開始便不太合理,因此這次改變比例分配,讓核心需求者更容易中籤,這樣的方向是正確的。
不過,取消了睦鄰戶,多出來的比例,除了增加到移居者上之外,在目前社會住宅總量體依舊不足,「優先照顧弱勢者」的需求一直存在的情況下,事實上北市府也應考慮部分分配到社經弱勢戶上;縱使北市社宅目前35%的社經弱勢戶比例比起全台其他地區已不算低,特殊身分者的需求依舊強大。
至於先前已有社宅資格的睦鄰戶,住展房屋網企研室也建議,在未來已出租社宅的租期時間到,要招租新房客時,也應該逐步讓該類戶別比例減少,轉移至社經弱勢戶及移居人口戶別的比例,才能真正讓社會住宅在實務上,落實其核心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