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雜誌】都說蛋黃區房價已下修,從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八。如果單價原本八十萬元,有可能跌到七十五萬元或更低些。可是,對那批廣大低薪族而言,每月工資並未上修,仍得花半世紀存錢,才能湊夠兩千萬元買一戶小坪數大樓住宅。打房族如今功未成身已退,只留下些無關緊要的數據,充做口水戰的茶食,而無絲毫貢獻於社會。
另一個吶喊近廿年的都更,近時也被無情的抛在一旁,頗有任其自生自滅的味道;因為,節骨眼出現釘子戶,居然兩千多萬人沒奈他何!
台灣島真奇特,每每有奇人異事,渾擾社會,而無法可解。例如最高法院讓十惡不赦之歹徒逃過死刑,全民皆曰可殺,恐龍法曹一肩扛起,就是不肯判死。其心態和釘子戶極相似,雖千萬人吾往矣!
咱們社會的調性品相,活脫是海島國的典型。倘若一道鋒面在上空,雲雨翻騰,勢必淹澇成災而後已。如遇乾旱時節,一滴水也下不來,則神仙也難救,島國氣象一貫如斯,凡事過猶不及,無識進退之道。樣樣怕落人後,事事急於變革,不問人們能否承受,不管論述何在,有無窒礙難行之處,也想幹到底。像廢死、多元婚乃至合宜宅、地上權宅等。
從五十年前迄今,許多政策不見得不好,唯總因人謀不臧而搞砸。照理說,慎擇執行政策之人,不就行了。可咱社會說不行,為了改革,什麼都須改,改更爛也無妨。以住宅政策言之,早年曾到處蓋國宅,造福不少中低收入家庭,擁有一個窩。可惜官商勾串,偷工減料嚴重,遂連國宅處都裁撤,誠是因噎廢食。
天下的住宅政策,本來都差不多;千餘年前杜甫即有﹁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盡歡顏﹂的辭句。廣建屋宅,自為第一要務。問題在於由誰來建,才沒有太多弊端。當年的國宅處長、副處長,被判刑者不少;現在改了名稱,叫做合宜住宅,也改由官方招標委託建商興建。如眾人所料,貪弊之事依然存在,且因資訊發達,而更穢氣四溢。
人性本貪,難以杜絕;政策和執行必得設種種機制,以利監控。倘貪弊部分能改善,則無論建國宅或合宜宅,並沒啥兩樣?近時又炒作地上權住宅,給大眾另一種選擇。然而,瞧之前官商勾串模式的多樣性,納稅人怎能放心讓政客任意處置公有建地?畢竟,圖利財團建商的招數,遠比咱們想像的高明多了。
住宅政策一改再改,實質意義並不大。政府掌握的資源就是如此這般,並不會因政策不同而憑空多出些什麼。再者,大眾的需求和官員的認知亦有相當差距。有權決定政策者,身家財產及對住屋的概念,往往和無殼族或年輕族群迥異。從這角度觀察,切中實際的住宅政策,迄今確尚未誕生,人們只好再等等看。
再談一點偷工減料的問題。許多建商是上市公司,平素造樓講究質感品味,敢喊天價開賣。可是標到公共工程,包括合宜住宅這種拿手的工程,居然會蓋出品質低劣的建物。由此可見,在建商心目中,唯有利字當頭;顧形象造豪宅,終極目的還是賺錢。不論國宅或合宜宅、地上權宅,只能訴諸得標廠商的良知了,豈不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