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雜誌】風是夏秋兩季的重要節目,等閒輕薄短小者,剎時煙消雲散,人們不甚留意。偶遇超強特大者,風雨交加,災情處處,則大眾振聾發瞶,看清楚都市鄉村受災嚴重的關節。懲前毖後,當檢討公共建設缺失,防杜災患重現,以現今都會區的建設規模,耗財之鉅,不可小覷;一朝天災地變,原形畢露,納稅人豈能忽視!
一般概念的災難,泛指人的生命身家受損。因此,農漁牧這些倚天靠地喫飯的行業,相對較易被災變傷害。易言之,他們的風險多半來自人為之外的不可抗力。
都市住民仰賴公共設施的遮蔽保護,能不淹洪倒屋斷電停水,幾乎沒有其他憂患。被招牌看板路樹砸傷者,當屬少之又少。因此,都市建設安全考量的角度,實應既深且廣。

所有建設悉屬人為,最大流弊厥為人謀不臧。高雄氣爆事件,台南維冠塌樓,皆為適例。人們生活在自己創造的環境中,而後受環境制約和影響。近時講經弘法的師父們流傳一句「依報隨著正報轉」。此處正報指的是人,依報即環境。既然如此,設法改善周遭的種種造作設施,生活豈不就跟著改善了?生活改善,人心少惡,社會大利。
然而,人心不同,各如其面。天下事往往沒法那麼順當,這些人認為應當如此建設,那些人卻不以為然。
什麼蘇花道路不是這樣嗎?大巨蛋也不例外!何衹遠方事物如此,即使近在咫尺的家人,思維行徑格格不入者,亦屬常見。都市建設涵蓋甚廣,要市民共識齊一,談何容易。是故,建設資源的規劃分配,方針釐定,必得審慎將事。
以往民代號稱為民喉舌,監督官員行政施為,看守公庫荷包。但近些年來政治形態改變甚大,選戰時首長為焦點,攫取大量媒體資源,聲望知名度遠超過民代。
因此,在議會殿堂角力時,兩者實力懸殊。六都和各縣市長皆為一方之霸,呼聚喝散,卻未聞有哪幾位議員具政治明星架勢,得與首長抗衡,於是台島各地方施政皆成了一言堂。
徒法不足以自行,誠哉斯言。自詡民主法治國家,背法、脫法、避法之事,處處可見。譬如有人被判三年徒刑定讞,不久入獄服刑;此稱依法執行,公私兩辦。但被判死刑定讞者,公帑養了數月數年乃至十數年而未執行。執法者怠於行使職務,瀆職罪難逃;整個政府群體,幾成共犯,而百姓無可奈何。
同樣模式,地方首長往往超越權限,舉債進行無謂的建設,耗盡資源,或濫權徵地,與民為敵,鬧到不可開交,而法律管不到他。法治社會居然無能節制政客濫權,則建設資源被糟蹋糜費,誠屬不幸,亦實民主之恥。且看每逢颱風來襲之後,造成公共設施損壞而殃及大眾,一而再,再而三,顯示公資源移為他用的弊害,大到不堪承受。
橋斷路塌,水電乍停,對百姓而言,災上加災。地方政府常將責任推給中央,如是拉扯不休,失漏從未補全。於是年年有災,周而復始,斥資修葺,又淪工料偷減。如桃機跑道、屋頂和廁所,缺漏人盡皆知,僅冰山一角。風雨強勁,像來驗收工程績效。每瞧見山林郊野土石夾流,固然揪心,但看都市屋塌路崩,實教人更義憤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