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雜誌
隨著生活費上漲、房價波動,以及中低收入戶財產標準出現改變,內政部為了讓住宅補貼制度更加貼近民眾實際生活需求,於昨(30)日公告,自今(2025)年起全面修正住宅補貼申請資格,包括自建、自購、修繕及租金補貼等4大類別,將所得與財產門檻均同步上調。
在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方面,六都家庭所得與財產限額都出現明顯上修,如台北市的家庭年所得上限由164萬元提高至180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上限達7萬1,327元;動產限額從715萬元調整至760萬元,不動產限額也同樣上調至943萬元。
其他五都也有類似調整,如新北市年所得上限從137萬元提升至144萬元;桃園市從136萬元調至146萬元;台中市自124萬元改為135萬元,台南市從106萬元上升至113萬元,高雄市則從117萬元調整至128萬元。

再者,除了家庭動產限額在六都皆統一提高至479萬元;以及不動產部分也調高門檻之外,申請租金補貼的資格也有所提高,如租屋族群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上限,在台北市由4萬9,123元調整為5萬948元;新北市則由4萬1,000元上調至4萬2,250元;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與高雄市也分別調高至4萬1,920元、4萬193元、3萬8,788元與4萬100元。
內政部表示,此次調整是依據本年度各地最低生活費及財產標準,並參考實價登錄資料與實際房市狀況,期能透過門檻修正,將補助更準確地發放至真正需要的民眾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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