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關於救國團劍潭青年中心租金一案,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處說明,市有財產土地部分按照規定以年息5%計算收取;內政部認定為公益、非營業使用部分依法以60%計收;營業使用部分則依法以160%加成計收地租,而目前租地均依法持續收租。1988年以前中國青年救國團合法取得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建物產權約65%,國有財產則占35%,該建物群位於台北市士林區百齡段六小段676等15筆土地,分別屬於國有,由財產署、交通部鐵路管理局及台北市政府管理。
自1993年起,台北市政府每年向救國團依管理土地部分收取租金。而近年來由於社會轉型正義呼聲興起,2016年台北市政府考量強制收回土地,並依約訴求救國團拆屋還地但國產署、鐵路局與救國團簽訂的土地租約,至2019年、2020年才屆滿,且地上主要建物群相互連結無法區分權屬,因此拆屋還地此方案並不可行。
台北市政府為了在兼顧市府與市民最大利益的原則下推動轉型正義及解決數十年來的難題,,於2016年9月與救國團簽訂達成協議,救國團於2024年底須無償移轉所屬建物產權予市府,屆時市值約2億6千萬餘元;另外,救國團仍須就其營利部分使用台北市管理土地支付租金,每年平均約為1600萬元。
北市府收回土地後將提供部分空間給與市民休憩,除了拆除圍牆,救國團亦將負責維護管理及綠化的工作。目前已開放園內的大草坪、環湖步道、教學大樓1樓閱覽室,供當地民眾閱讀、踏青。
目前救國團繳交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市有土地租金,由於土地性質屬市有財產,符合市府於今年4月1日修訂的「台北市市有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將依規定以年息5%計收;另因內政部認定救國團為公益團體,故非營業使用部分依法以60%計收;但其餘營業使用的部分,則將依法以160%加成計收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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