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房屋網】近年國內政治新星崛起,許多青壯世代在政壇上嶄露頭角,而台北市議員徐巧芯無疑是最亮眼的一位;其清新的形象,還被封為「松山鄧麗君」。而流利的口條,以及嗆辣的問政風格,不僅讓徐巧芯成為政論節目的常客,更成為揭弊、監督市政的要角。
在去年底,徐巧芯揭露北市除了「明倫公宅」外,還有「瑞光公宅」、「培英公宅」與「興隆公宅」等多處公宅,竟然都規劃巨無霸陽台,陽台坪數占權狀坪數比例竟高達二十八%至三十七%,平白增加租屋族的租金負擔。
而八月將重啟的核四公投案,反核人士對支持核電的人嗆聲「不然核廢料放你家」?徐巧芯則火辣回嗆「如果什麼核廢料放你家這種爛問題可以成立,難道可以讓『燃煤發電造成的空污,直接排放到反核人士你家』嗎?」
這位政壇後起之秀,近來更關注於居住正義、社宅住宅等議題;究竟她對於居住政策的理念是什麼,我們一起來聽聽她怎麼說。
 |
徐巧芯:都更容積獎勵應有條件放寬以加速重建,勿讓長輩住老公寓如牢籠。 |
問:您為何反對國民黨主席邀請柯P出席「願景台灣2030」論壇?
答:我並不反對「藍白合作」,只是合作需挑選合適的議題。在居住政策方面,我認為國民黨應提出自己的主張、實質性的政策來爭取民眾認同。
就拿興建社會住宅這件事來說,我們不會為反而反;坦白說,全國各縣市就屬台北市興建社宅最努力,這點必須給予肯定。然而,台北市房價最高、人口密度也高,同時資源相對豐沛,所以我認為北市應該可以做得更多、更好,因此仍要嚴格監督。
比如說,我先前發現新建公宅設計不良,「陽台坪數過大且收費不合理」,這部份北市府確實很不應該。年青人負擔公宅租金已經很辛苦,不應蓋那麼大、又不實用的陽台來增加租金壓力;公宅在設計和租金上,仍有檢討的空間。
問:台北市近年都更雖有進展,但速度仍舊偏慢。請問您認為該如何解決?
答:我支持「放寬容積獎勵」!
多數民眾大多希望都更換回的坪數跟舊屋差不多,如果縮水太嚴重,他們參與都更的意願就會降低;因而容積獎勵不放寬的話,要加速都更是很難的一件事。像我的選區松山與信義區,很多老房子屋齡都已快要五十年了,仍無法整合成功,關鍵就在這裡。很多長者等不到都更,每日上下樓要爬樓梯,真的非常辛苦,政策上應該多幫他們一臂之力。
雖然我主張容積獎勵應該更多,但必須「有回饋措施」,而非「無償大放送」,政府放寬容積獎勵的條件需建構在「交換公共福利設施」上。也就是說,政府給予都更實施者更多容積獎勵,但實施者要規劃、興建如托嬰、托老、活動中心及其他公共設施給予政府,而政府取得這些公共設施後可以搭配社會福利措施、都市計畫等相關發展來作運用,達到民眾、業者與政府三贏的目標。
問:現在市議會正在討論「囤房稅」修法,您有何看法?
答:「囤房稅」不一定能實現居住正義,我也不覺得囤房稅從嚴就能把房價打下來。不過,囤房稅的精神是「讓有資產的人多出一點稅」,藉由量能課稅來平衡社會財富,甚至於「重分配」的可能性。也會影響到年輕族群對社會公平正義的觀感。
因此,我支持修法並課徵囤房稅。目前有市府、議員等數個版本,較大的差別是「建商銷售期」的認定。現行版本建商銷售期為三年,而議會修法中的各版本銷售期少則〇點五年,多則一點五年。「縮短銷售期是共識,但要縮到多久還在討論當中」
 |
徐巧芯揭露新建公宅陽台坪數過大、增加租金負擔的問題,市府順從民意將將改變設計。(圖為瑞光公宅) |
問:不動產稅制已成為近期輿論焦點,您怎麼看呢?
答:我支持不動產稅應以「量能課稅」為大原則,如果是自用、自住的房子沒必要課重稅,房地產稅率應該降低,「就算降到零也支持」!但如果是持有多戶的多屋族,課徵房地稅率應該要分級距拉高。
問:年青族群面臨薪水跟不上房價的窘境,您有什麼建議?
答:眼下國內房價環境對年青人而言相當不利,我覺得學校裡面都不教如何理財,年青人一畢業就得面臨殘酷的挑戰,對於不擅理財的社會新鮮人非常吃虧。
我認為應該把投資理財納入國民教育當中,讓每個人都有更好的理財觀念,否則社會上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的現象只會更嚴重。
問:您有打算買房子嗎?
答:最近與先生近期很努力看房子,某日看到一間老公寓還不錯,而且價格在負擔範圍之內,我們都覺得滿喜歡的。當天看房子的人多達二十幾組,但我們很幸運的買到了。
雖然住新房子會更舒服,但新房子實在太貴了,我們只能選老公寓;公寓屋齡很舊、沒電梯,但我們年輕人可以爬樓梯,裝修後也還行。
賣給我們房子的一對老夫妻,因為年紀大了沒法一直爬樓梯,只好賣掉房子去買大樓。這就是目前台北市的大問題,公寓都更不易,長者很難等到成功都更的一天,而年青人買房又很辛苦,只能買相對便宜的老房子。不同世代,都有各自的難處。
問:王定宇和顏若芳分租爭議,是高房價造成的嗎?
答:應該不是(笑)。以王定宇財力,應該沒必要分租,而且以後也不需要再分租了吧!
打折仍付不出房租?社宅應設法降低門檻
【文/住展房屋網】近日北市社會住宅又出爭議,依照台北市社會住宅租賃契約,一般承租戶必須找到連帶保證人才能租賃社宅,日前有民眾找不到連帶保證人,被要求先付清三年租金及兩個月押金才能租賃,對於有社宅需求的民眾而言負擔頗大。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觀察,一般租屋市場中,房東會要求租戶找連帶保證人的案例,其實並不常見;台北市都發局訂出這樣相對高的門檻,自然可能招致批評。不過,都發局對此解釋,會有這樣的規定,是因為幾年的經驗中,常發生社宅承租人積欠租金難以追討的情況。
事實上,北市社宅連帶保證人的爭議,在去年就已出現過。當時在北市府的規定中,連社經條件較差的弱勢戶,都要找到連帶保證人才能租屋,但由於在實際情況中並不太可行,因此之後已研議替代方案:若弱勢戶有困難,就改為一年一約;而為了降低一般戶的租屋門檻,北市府日前也承諾,若一般戶民眾找不到連帶保證人,也可比照弱勢戶一年一約。
北市都發局的做法,一方面能多少減輕民眾負擔,另一方面也能降低社宅租金收入不足的風險,算是合適的決策。不過,這件事也讓我們看到,就算社宅政策是為弱勢家戶及無自有房屋者設計,但要住進社宅,仍有基本的「門檻」,且對於處境較艱困的民眾來說,這個「門檻」恐怕不低。
簡單來說,即使社宅的政策目的是照顧買不起房的民眾,但基本上卻並不是「進得去的人都住得起」;在為了要滿足基本自償、以及確保社宅不會被欠租戶占用的原則下,仍會透過定價和政策,篩選出「財力至少可負擔」或「有人擔保其可負擔」的租戶。
我們都知道,要住社宅,得符合種種資格,例如必須在當地工作或就學、不能在當地擁有房屋、財力不能過高等;但卻很少想到,對特定弱勢戶來說,要符合這些條件其實不會太難,問題反而會出在後頭:租金的負擔。
住不起市價租賃住宅的民眾,選擇住進社宅,但連社宅都住不起的人,應該住在哪裡?有人可能會認為,無論是跟誰租房子,當然都要評估自己的能力,社宅營造、維護都需要成本,如果缺乏基本的租金負擔能力,就應該另覓他處,到「外頭」找更便宜的房屋來租。
諷刺的是,這個「外頭」,就是原本弱勢戶因種種因素被房東拒絕、或是負擔不起房租,而避開的「一般租屋市場」;排除掉那些真的負擔不起的,在那些便宜的、基本收入能負擔的(甚至對於難有基本收入者,是「補助」能負擔的)住宅之中,卻很難找到宜居的。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特定民眾無力繳納社宅租金,採取行政手段中止合約、強制搬遷,確實符合程序,但主政者仍要思考,若蓋出來的政策住宅,是政策照顧對象無力負擔的,那持續調整未來社宅規劃就有必要。因為社宅的推動,不只要擴大量體讓更多弱勢戶「住得進去」,還要降低民眾「住得起」的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