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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賣房尚未申報土增稅 小心稅金變多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各縣市地政局於去(2021)年12月底,陸續公告2022年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其中公告土地現值便是土地增值稅的課徵稅基。台中市稅務局提醒民眾,若納稅人於去年底時買賣土地,需把握申報土地增值稅的時間,以免因公告土地現值調漲,遭課徵較高額的土地增值稅。

台中市稅務局指出,當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土地或房屋時,賣方需於訂定契約日起的30日內,向土地所在地的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才可用訂約日當時的公告土地現值,作為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基礎;若超過訂約日30日才完成申報,就必須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核算土地增值稅。

錯過申報期限土增稅金恐增

稅務局舉例,林小姐於2021年12月24日與他人訂約,出售台中市東勢區土地,訂約日當期(2021年)的公告土地現值5萬元/平方公尺;若林小姐於訂約日起30日內,及2022年1月22日以前,向土地所在地的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即可用5萬元/平方公尺的公告土地現值,核算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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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若林小姐於2022年1月23日以後,才向地方稽徵機關提出申報,則該筆土地便需以2022年的公告土地現值6萬元/平方公尺,作為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基準,屆時林小姐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額便會增加。台中市稅務局提醒民眾,應注意土地增值稅的申報期限,以免增加自身稅賦負擔。

去年賣房尚未申報土增稅 小心稅金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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