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據媒體報導,約6,000家原本合法屬於丁種建築用地的中高汙染工廠,可能因地區被劃入縣市國土分區中的國土保育地區或農業發展地區,淪為非法而被迫遷移或關廠。對此內政部營建署回應,依據國土計畫法第32條規定,原先合法的建築物或設施,如果與所在國土功能分區分類管制規定不符者,雖可維持合法使用,但並不允許增建或改建。
營建署指出,基於國土計畫法明文保障既有土地合法使用權益的精神,正研擬適當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未來經地方政府評估,無妨礙國土保育及農業發展的丁建工廠,將會依法繼續編定為建築用地,以確保既有合法工廠權益。
營建署表示,進行疊圖分析後,初步評估約會於國土保育及農業發展區中,規劃5,000餘公頃的丁種建築用地,將來如果有擴大其他用地的需求,應以城鄉發展地區整體規劃方式為主,有效引導國土永續發展。而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預計將在2024年6月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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