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台北市建管處公告,「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修正作業,將於明(2023)年1月1日正式啟動,明訂自1994年12月31日以前存在的違建建築,不得進行修繕,若有修繕行為將優先查報拆除,以加速違建拆除。
加速違建拆除 整頓台北市容
台北市建管處長劉美秀指出,依現行「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規定,除有危害公共安全或專案計畫將優先查報拆除外,其餘違建建築得以拍照列管,暫免查報拆除,且既存違建在原規模無增加高度或面積的修繕行為,也可拍照列管,無須優先查報拆除。故該規定有礙都市更新、整頓市容觀瞻或預防危害公共安全,因此透過修正作業,加速台北市違建拆除作業。
劉美秀補充說明,既存違建的建築結構,未經《建築法》或「建築技術規則」等相關規範檢討,其危害程度較一般合法建築物高,若發生火災,在建築結構已有受損情形下,仍有市民持續居住、使用,易陷入危險情形,因此台北市政府自2021年9月起,經消防局通報有發生火災者,建管處將依「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第26條規定專案查報優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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