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落實稅捐核課及維護租稅公平,台北市稅捐處自即日起至今年9月30日止將辦理今年度的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民眾持有土地如使用情形有所變更,不符合按特別稅率課徵或是減免地價稅之原因、事實已消滅,應主動向該處申報,以免遭補稅處罰。該處表示,土地須符合一定要件才得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不符規定者,應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10‰至55‰累進課徵。
該處以常見的自用住宅用地為例,自用住宅用地是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理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的住宅用地。民眾持有土地經依規定提出申請並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而後由於戶籍遷出或供出租、營業使用,即不符規定,若未主動申報經查獲者,除了將依法改課並補徵一般用地稅率與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徵的差額地價稅外,還可能被處短匿稅額3倍以下罰鍰。
該處進一步說明,今年清查範圍包含自用住宅用地、停車場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減免稅地及農業用地等,為落實清查作業,除運用相關機關資料審核土地使用情形外,必要時也將派員現場勘查實際使用情形,執行作業期間,請納稅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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