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為維護不動產交易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台北市政府近年持續修訂及研訂相關法規裁罰基準,以落實業者管理。配合租賃專法實施,研訂完成並於3月28日發布「台北市政府地政局處理違反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該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查獲次數」及「情節輕重」等情形課以不同罰鍰,即日起正式生效。
台北市地政局長張治祥表示,去年6月27日租賃專法正式實施上路以來,台北市積極輔導包租業及代管業成立,至今年3月29日申請許可家數已達113家,完成登記家數達40家。地政局將與業者協力發展,並且積極輔導、強化管理、明定裁罰規則。
該次發布之裁罰基準採用「分級裁罰」,也就是次數越多、罰鍰越高的累進裁罰方式;此外,非經市府核准許可經營租服業者,由於違規情節重大,採查獲次數累積,也就是不會同年度歸零重新裁罰。第1次查獲處4萬至9萬元罰鍰,第2次再查獲處5萬至11萬元罰鍰,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

【更多精采內容請上《住展房屋網》官網www.myhousing.com.tw;《住展房屋網》官方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未經授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