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有鑒於國內常有發生建築物外牆飾面剝落,造成人員傷亡意外事件,台北市政府率全國之先,推動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制度,預計明年1月起實施。
依照「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定,達一定年限以上或外牆面具有風險的建築物,其所有權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應定期委託專業診斷檢查機構或人員辦理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未依規定申報或經診斷檢查判認建築物外牆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都發局會通知申報人限期改善或限期進行安全防護措施。屆期未辦理者,將對建物所有權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進行開罰。
台北市建管處長張明森表示,目前建管處已針對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1條之1之授權,研擬「台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執行要點」草案,現正預告中,未來須辦理申報的對象,包含屋齡達30年11層樓以上建築物,每3年須申報1次;屋齡逾15年未達30年11層樓以上建築物,如無外牆剝落紀錄,每6年須申報1次;如曾發生外牆剝落者則需每3年申報1次,未依規定申報者依據「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有管委會者處以1千至5千罰鍰,無管委會者所有權人及使用人依建築法第91條處以6至30萬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
另外考量辦理外牆安全診斷及修繕工作會增加財務負擔,台北市政府將另訂「台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修繕補助費用作業要點」,藉以降低民眾負擔。由於外牆安全診斷申報制度之推動,相關執行細節尚待完備法制作業,且須辦理專業診斷及檢查人員之培訓認可,新制度的實施,還需充分的社會教育宣導,建管處正籌辦相關配套工作,預計明年1月份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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