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迎來房市329檔期,台南市地政局統整出預售屋10大稽查重點,期望業者嚴謹遵守《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維持預售屋市場交易秩序。台南市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預售屋10大稽查重點包括:
一、是否取得建造執照及揭示於明顯處。
二、購屋預約單簽定內容是否不利於買方。
三、廣告及資訊是否不實。
四、是否提供契約審閱期。
五、買賣契約簽定有無符合定型化契約。
六、代銷業者從業文件有無揭示明顯處。
七、總銷金額達6億有無另設不動產經紀人。
八、委託代銷契約備查情形。
九、相關契據需經紀人簽章。
十、樣品屋及銷售中心設置許可。
建案違規 最重可罰百萬
陳淑美表示,業者應按規定辦理相關備查作業,並使用符合規定的購屋預約單及買賣契約書,以免遭罰。而民眾可透過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查詢建案及實價登錄成交資訊,審慎評估合理市場行情及財務負擔能力,以保障自身權益。
台南市地政局指出,去年度聯合市府消保官、工務局及國稅局南區分局稽查共10宗建案,其中便有7建案的樣品屋及銷售中心,未申請建築執照、建築許可或核准使用,另有2案未揭示代銷業相關許可文件、2案未辦理分設非常態營業處所及代銷契約備查、2案購屋預約單約定不利買受人事項、1案買賣契約書未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案委託代銷業其購屋預約單未有經紀人簽章,如未能依法限期改正,市府給予陳述意見後,會依情節輕重處6至30萬元罰鍰或15至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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