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攸關全台都會區都市更新進展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自部份條文被判定違憲以來,至今已經快要屆滿2年,立法院都還沒完成修法,現在例會還在吵吵鬧鬧,審查進度原地踏步。對照之下,行政院還號稱要在4年內完成24件公辦都更,以及100處民間自辦都更,實在有夠諷刺。
因士林「文林苑」都更爭議,當時反對戶王家聲請大法官釋憲,大法官於102年4月26日做出第709號解釋,判定《都市更新條例》3項條文違憲,必須在1年檢討修正,否則條文自動失效。
在釋憲結果出來後,無論官員、建商或都更單元內的原住戶,都希望儘速通過都市更新條例部份條文修正案,讓都更程序更加嚴謹、透明,且更具效率。然而,因不動產業者和學者對修法意見不一,結果修正案在立法院一躺就是兩年,到現在都沒有共識。
都更條例修法卡關,成為推動都更的絆腳石,這點是明擺著的事實,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原應負責推動修法的內政部,竟還在今年3月25日高調宣布「都市更新四年發展計畫」,自今年起,預計在四年內完成24處公辦都更、100個民辦都更案件,並宣稱總投資金額可達1,700億元。
難道,內政部是一時失智?忘了都更條例部份條文修正案還躺在立法院內嗎?答案恐怕不是,而是官員習慣畫大餅、開出一張張漂亮的支票所致。
因為目前內閣任期僅剩約一年,內政部現在開個4年期支票,到時會不會兌現,已經不用去負責任,重點是現在仍在任時,就要把話說得漂亮、把夢想編得夠大。
只是在這張4年期都更支票的背後,除了顯示出官員信口開河以外,更不得不讓人把目光聚焦於立法院鬧哄哄的議程之上。到底是為了什麼,可以吵了兩年還吵不出個結果,讓都更條例修正案繼續「陳屍」立法院中?大家可得好好看個仔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