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為名不為錢? 本年度最佳笑話!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被列為旅遊宜蘭必訪景點的傳統藝術中心,因統一集團經營年限將至,將重新進行OT招標,進入第三階段審查的全聯集團台灣善美的公司,展現勢在必得的決心,傳藝中心主任方芷絮更表示,傳藝中心OT案廠商態度之所以積極,是看眾企業名聲,而非為了賺錢,此話一出令人啼笑皆非。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臆測,方主任也許是想藉由OT案招標的熱絡來凸顯傳藝中心的文化價值與特殊性,才會有此說法,但這般說詞未免把財團講得太美好,『砍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買賣沒人幹』是商場的最佳寫照,看看現今許多OT案弊端叢生,當中無不涉及龐大利益,便可看出在財團的心中,錢財還是比名聲來得重要太多了。

且說傳藝中心OT案前陣子還爆發出人員有球員兼裁判的嫌疑,文化部長洪孟啟也直言若查證屬實,確有檢討必要,假如業者當真在意名聲,涉入一個有問題的OT案豈不是自毀清譽?又如果業者本身就是爭議的當事人,那又有什麼立場談名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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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財團來說,能賺錢才是最重要的,傳藝中心是公家OT案少數的金雞母,每年逾百萬人次入園參觀,2004年開始營運,僅4年時間便有穩定盈餘,這兩年獲利更以雙位數成長,美好的投報才是財團所看重的,否則同樣是OT案,為何高雄澄清湖棒球場沒有財團要力求振興國球的美名?曾被視為我國驕傲的世博台灣館何以乏人問津?被賦予國際會展櫥窗的台中泊嵐匯又怎麼會無人投標?

既然企業要的是聲望,對錢財不屑一顧,那為什麼要等到標案金額下修、標準放寬後才展現積極呢?所以說到底,財團終究是為利是圖的,不然遠雄不用在大巨蛋搞商場,富邦也大可不必在松菸文創園區收取高額租金,如此一來社會自然一切祥和,又怎會有今日叢生的爭議呢?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這般沽名釣譽的說法若是出字業者之口,自己往臉上貼今到還無可厚非,但此話由主事官員的口中說出來就顯得有失大方,如同是替業者背書,也讓人質疑莫非是想淡化或合理化球員兼裁判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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