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台南市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因206地震倒塌一案,台南地檢署近日偵結,起訴維冠公司負責人林明輝、建築師和結構技師及其他人等共5人。然而,受災戶與親屬卻怒批:「為什麼官員通通都沒事?」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受災戶心中憤慨自然可以想像;但問題的源頭,恐怕不在審圖的官員,而是法令不周全所致。

台南唯冠大樓受災戶與親屬面對檢方起訴的結果,第一反應是「與上百條人命相比,建商刑責太低」、「官員核准興建大樓,不是該負最大責任嗎?為什麼個個安全下莊?」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需指出,原因就出在法令上,其實無論建管機關或檢察官,都是依法行事;如果認為刑責太低、或是官員該負最大責任,受災戶憤怒的矛頭應指向修法怠惰的內政部營建署,以及立法院的諸位立委,而不是基層執行的官員。
為什麼這麼說呢?以大樓建照審查來說,依過去法令規定,建管機關充其量只能審察建商呈交的圖面,照圖面去審察。而在實務上,送交的圖面通常是合法的;若是圖面合法,怎麼扣押其建照不予核准?
問題就出在,不肖建商拿著合法審核通過的圖面,私下卻偷工減料。其次,在目前建築法規上,官方對於建商施工缺乏監督機制,無法得知建商有沒有偷工減料,因為政府官員並未擔任監工角色,當官員坐在辦公室吹冷氣審圖,當然不可能知道建商在太陽底下偷工減料。
而在大樓完工後,官員也只能拿著竣工圖跟完工現場作比對,看是否符合竣工圖,若是符合,則發給使照。在核發使照時,法令並無要求官員必須檢測建築結構有無瑕疵。由於實務面如此,官員對於新蓋的房子到底有沒有問題,其實根本不曉得。
受災戶若曉得箇中道理,就可以明白為何官員可以安全下莊,更可以暸解我國建築法規充滿了不少缺陷,且多年來遲未修補。即便現在我國參考日本法令,欲引進第三方檢查機制;但距離實施之日仍遙遠。民眾若想有個安心的家,還是多向內政部與立委諸公施加壓力,若一昧怪基層公務員,其實是怪錯對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