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房屋網】近日立法委員郭正亮向金管會主委質詢表示,國內以房養老申請者大多都是 65 歲長者,但國人平均壽餘才只有80幾歲,很少人可以領到 95 歲滿,以房養老對民眾而言根本不划算。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表示,金管會主委雖提出澄清,但說法仍嫌片面,若無意更改以房養老不對等的契約,以房養老要在全國普及化並不容易。

立委郭正亮表示,以目前國內銀行以房養老的作法,申請門檻約為65歲,每月可領錢領到滿 95 歲為止,但是台灣人平均餘命只有 80 多歲。這意味著,如果申請者越早死,那麼銀行就能越早收回房子,銀行是不是可以賺越多?
金管會主委李瑞倉答說,銀行承辦以房養老只賺利息,假如申請者死後銀行收回房子,進行拍賣後若有多餘的錢,還是要回歸給原有的房屋繼承人,算下來銀行並沒有賺很多。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分析,其實金管會主委話只說了一半。如果申請者有繼承人,則依國內銀行目前作法,餘額確實會由繼承者領回,銀行等於只賺逆抵押期間內的利息。
但假如申請者沒有繼承人,那銀行把房子收回後確實賺很大。因為目前國內銀行以房養老方案的年齡門檻,多為60~65歲區間;如中國信託、台企銀定在60歲,台新金與合庫銀行則定在65歲。至於請領年限,最低是25年,最高則是30年。
也就是說,大部份銀行的以房養老方案,申請者必須活到95歲左右,才能領滿30歲,但多數申請者其實活不到90歲,因為台灣人平均壽命只有80.4歲,意味多數人都只能領一半左右,死後房子就由銀行收回。
從目前國銀以房養老方案來看,申請者死後餘額由繼承人領回,確實對民眾相對有利,但因申請年齡門檻高、請領期滿年齡逾90歲以上,對沒有繼承人的申請者是極為不公平。所以,以房養老對銀行、民眾到底哪方有利?就要視不同條件而定,而民眾若想申請還是先看一下自己條件再決定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