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住展房屋網】內政部近日於部務會報通過「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擴大對自辦都更案提供補助,自辦都更案補助上限從原先500萬元提高到800萬元。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表示,砸大錢補助自辦都更,只是讓買老公寓卡位都更的投資客爽到,大多數民眾都享受不到好處。
內政部此次修法,主要是增訂基地面積超過3,000平方公尺,或所有權人數超過400人等具特殊情形的重建案,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同意者,才得以提高補助額度及補助上限。
然而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台灣對於都更一向「只有蘿蔔,沒有棍子」,拿納稅人的血汗錢去補助自辦都更案,一來是資源的不當配置,會讓有錢的人更有錢;二來吸引、變相鼓勵投資客買老公寓卡位,釘子戶只會更多不會更少,根本不利推動都更。
現在全台都更案大多集中在大台北,而在大台北有房子的人,比起無殼蝸牛已經相對有錢;而內政部在提撥租金補貼是錙珠必較,名額並未提高,補助相對有錢的屋主,即便是擁有老房子的屋主,卻是相對大方,這種資源配置方式,令人無法苟同。
再者,自辦都更若享受最高8百萬的補助,卻完全拿不出棍子政策、即懲罰措施,如果自辦都更案請領到鉅額補助,到最後若又變卦而無疾而終,這些錢就白白浪費掉,內政部又有什麼預防措施?花了納稅人的錢,真的該好好說清楚。
還有,內政部一旦補助自辦都更案,難免會讓投資客產生都更值得期待、自辦都更成本降低的期待,變相鼓勵投資客去買老公寓,買來空置、或者租人來等都更成案。
投資客買越多老公寓,若自辦都更成案,則領到的補助、分配到的資源更多,形成另一個形式的不公不義。當自辦都更案中的投資客比例越高,漫天喊價的人就越多,都更案就更容易卡住。這種荒唐、沒有配套的補助,真的能加速自辦都更?